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54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2 09:12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290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2 09:12 |
1、序号:180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62
4、信息名称: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协办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90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7.28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典农管理局:
现就刘甲锋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典农河贺兰段沿线渔业养殖用水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典农河作为银川市一个环境优美的水文景观,其水质的好坏对美丽宁夏建设非常重要。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典农河水体保护和水质改善。典农河建设伊始,环保部门就开展了取缔排污口工作,到目前为止,典农河没有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排入,2011年以来,典农河水质一直保持在Ⅲ类。为加强对典农河的保护和管理,自治区建立了典农河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改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了《加强典农河、沙湖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典农河、沙湖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细化了具体工作任务和主体责任、配合单位,运用行政、法律、工程等综合手段,保护典农河和沙湖的水环境不受污染,保证水环境质量达到《典农河水质标准》(DB64/T834—2013)。2014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典农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典农河中段水质生态治理改善工程。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