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573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11-02 09:12
名称 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5]285号 成文日期 2015-11-02 09:12

1、序号:178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60

4、信息名称: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答复的函

5、内容描述: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答复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85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7.3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王有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矿企业排放废水进行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自治区环保厅督促指导宁东基地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排污问题,2015年上半年自治区环保厅共对宁夏宝丰集团丁家梁煤矿等7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实施行政罚款90万元,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致函《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发现重点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函》,要求督促辖区企业积极解决23个环境违法问题。

二、开展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保护情况抽查。自治区环保厅对宁东基地煤化工、石油化工、煤炭开采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行业废水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抽查,共检查废水处理设施17套,环境风险单元31个,对排查出的18个环境问题现场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属地环保部门按照辖区环境监管职责,监督企业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宁东环保局成立了“拉网式”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宁东基地核心区24家工业企业环境安全及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拉条挂账,向神华宁煤集团、宝丰能源、马莲台电厂等8家企业下发了督查通报,对神华宁煤集团进行了挂牌督办。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的监督管理。宁东环保局加大重点企业环境监察力度,增加环境监测频次,出动检查人员 115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52家次,夜查企业52家次,对辖区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收缴罚款85万元,对4家涉水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灵武市环保局对9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对神华宁煤任家庄煤矿实施6万元行政处罚,同时加大对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和神华宁煤集团红石湾煤矿废水在线监测设施监管力度,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正常。

四、开展涉水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宁东环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宁东基地涉水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对16家煤矿矿井水、洗煤厂洗选煤废水、化工废水进行了集中大检查摸清涉水企业的排污类型、处理工艺、排放量、计量装置情况、在线传输情况和排放去向。

五、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环境监察工作。灵武市环保局加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周边涉水企业的环境监察力度,对14家煤炭开采、火力发电企业开展环境监察,对企业4个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感谢您对宁东地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宁东地区环境保护工作。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