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693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11-02 09:13
名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5]282号 成文日期 2015-11-02 09:13

1、序号:175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57

4、信息名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4号提案协办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82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7.3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现就农工民主党宁夏区委会提出的174号《关于改善我区钢铁企业下滑态势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的通知》精神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化解产能过剩的目标任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配合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等对全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和核查,并对我区违规建成的4个钢铁项目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商请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同意备案。其中包括宁夏申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特种钢铁项目、宁夏博宇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优质特种钢改造项目、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扎钢技改项目、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20万吨钢材项目一期。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相关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企业报送项目环保资料,争取环保部的支持。目前,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环保部等相关部委同意,出具了钢铁等违规项目清理意见通知,同意自治区违规建成的4个钢铁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自治区环保厅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违规建成钢铁项目环保备案工作,有效支持自治区钢铁企业建设和发展。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