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12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2 09:49 |
名称 | : | 关于对中宁县嘉盛实业有限公司4*27000KVA硅铁矿热炉项目试生产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试函[2015]4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2 09:49 |
1、序号:247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225
4、信息名称:关于对中宁县嘉盛实业有限公司4*27000KVA硅铁矿热炉项目试生产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对中宁县嘉盛实业有限公司4*27000KVA硅铁矿热炉项目试生产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试函[2015]48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8.28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中宁县嘉盛实业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中宁县嘉盛实业有限公司4×27000KVA硅铁矿热炉项目试生产的申请》(中宁嘉盛发〔2015〕31号)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规定(暂行)》(宁环发〔2014〕1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试生产现场检查意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和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结果,该项目未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全部建成并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鉴于以上情况,该项目暂不具备试生产条件,待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全部建成,并具备试生产条件后再申请试生产。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