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14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11-02 09:49
名称 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发[2015]77号 成文日期 2015-11-02 09:49

1、序号:241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219

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5、内容描述: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6、文件编号:宁环办发[2015]77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9.02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同心县环境保护局、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为确保中阿博览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实现2015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9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98%的管理目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但非法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屡禁不止,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依然薄弱,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为实现“十二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目标,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把消除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隐患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检查重点,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一)重点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逐一排查,严防监管漏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改,有效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中不达标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全面深入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点对非法转移、经营、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严格落实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情况,企业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和管理计划执行情况,转移报批手续及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台账记录和档案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执行情况等。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现场重点查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重点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执行情况,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执行情况。

(二)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查、整改列入下半年工作重点,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201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督查考核,不留死角。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整改要求,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并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工作措施,按时完成检查

(一)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采取网格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扎实开展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要抓紧统计上报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请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于9月30日前将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考核情况形成检查工作报告报送至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二)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适时开展现场抽查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