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17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2 09:14 |
名称 | : | 关于对《泾源县轻工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23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2 09:14 |
1、序号:163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45
4、信息名称:关于对《泾源县轻工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对《泾源县轻工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33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6.3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银川市组织召开了《泾源县轻工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会议由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10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小组的评审结论,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泾源县轻工产业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范围为西起六盘山活畜交易市场,东至车杨村,北靠龙脊山,南依卧龙山,中部有干沟河穿越,南北两翼以自然山体的山脊线为界,总占地面积185公顷。《规划》产业定位为以生态型和科技型轻工产业为核心,以旅游服务和旅游配套产业为支柱,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主导产业有农副产品加工业、商贸物流业、工艺品制造业、建材设备生产业。《规划》时限为2010-2020年,近期(2010-2015年)完成泾源县轻工产业区(以下简称“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和园区内主要道路、供电设施、通讯设施、供水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五通一平;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适度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和布局,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远期(2016-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全面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延伸和扩张多个产业共生的生态工业链网,实现产业间优势互补、良性循环,使园区内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经济效益大幅提高。
二、《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了《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社会经济及重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开展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分析、公众参与等工作,提出了《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避免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报告书》基础资料较详实,评价内容基本全面,采用的评价方法较适当,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基本准确,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较合理,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不良环境影响预防或减缓对策原则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总体上看,《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与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划基本协调。《规划》确定的园区建设规模、开发时序、空间布局等基本合理。《规划》实施后,在确保园区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同时,会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应依据《报告书》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审查小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积极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四、《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园区内环境保护方面相互制约的产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落实环境防护距离。不能满足《规划》要求的已建成企业要进行技术改造、转产或搬迁。入园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产业链要求,禁止引入与《规划》相冲突的产业。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规划产业“负面清单”。
(二)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确保入园项目符合《规划》产业定位,严格执行项目环评,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建设,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制定固废综合利用方案,确保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相关标准;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地方总量控制计划。
(三)入园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从源头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四)园区所在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应研究制定干沟河水污染物减排、治理规划,有效减少《规划》实施对干沟河及下游香水河、泾河的水质影响。
(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园区环境管理,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制定园区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六)《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对近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
《规划》中所包含的近期拟建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环境现状评价内容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简化,但应重点开展建设项目的境风险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等,重点评价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等的影响,强化环境监测和不良环境影响的预防以及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