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74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5 11:18 |
名称 | : | 关于加快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发[2015]85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5 11:18 |
1、序号:266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240
4、信息名称:关于加快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5、内容描述: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
6、文件编号:宁环办发[2015]85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9.2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近年来,全区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规定,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开展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部分市、县(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距离《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还有较大差距。现就加快全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指导监督、精心组织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监察标准化的建设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内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一步分析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划目标的实施方案,确保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
三、落实基础保障
各级环保部门要将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积极协调人事、财政、编制等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做好验收准备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要对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进行自查完善,自治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委员会将于2016年底前对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环保局组织验收,并对验收达标满2年的银川市环保局进行复检。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进展快、力度大、验收达标的环境监察机构,进行颁发达标标牌,上报环境保护部进行通报表彰,优先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于标准化建设工作单位领导不重视、进展缓慢、验收不达标的,除年底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外,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进行达标验收。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