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304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01-08 16:30 |
名称 | : | 关于补充完善《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宁东基地动力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6-01-08 16:30 |
1、序号:314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284
4、信息名称:关于补充完善《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宁东基地动力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5、内容描述:补充完善《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宁东基地动力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585号
7、信息类别: T
8、产生日期:2015.12.29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报来的《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宁东基地动力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决定退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意见如下:
一、《报告书》在工程分析、污染源强、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风险评价、总量控制等方面须进一步补充、核实、完善,校核相关数据。《报告书》总体编制质量较差,尚不支持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二、请解决上述问题后,再按规定程序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审批。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批复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