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393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1-08 16:30
名称 关于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2#机组电除尘电源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号 T2242015274 成文日期 2016-01-08 16:30

1、序号303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274

4、信息名称:关于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2#机组电除尘电源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对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2#机组电除尘电源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555

7、信息类别: T

8、产生日期:2015.12.18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2#机组电除尘改造验收的请示》(宁铝临电〔2015115号)及《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2#机组电除尘改造电源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收悉。2015121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对你公司2#机组除尘器技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研究,验收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区A区。2#机组除尘改造工程主要是对原有20台工频整流变压器、20面高压工频控制柜和4面低压控制柜进行了更换,更换为20台三相整流变压器、20面高压三相控制柜和4面低压控制柜等设施。除尘技改项目于2015923开工建设,20151010竣工并投入试运行,2#机组除尘改造工程总投资436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二、根据固原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2#机组电除尘改造电源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2#机组电除尘电源技术改造后排放口烟尘最大实测排放浓度为14.7mg/m3,折算最大排放浓度为11.4mg/m3,排放速率为16.4kg/h;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20mg/m3;排放口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6.3mg/m3,排放速率为31.5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6mg/m3,排放速率为56.2kg/h,均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燃煤锅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50 mg/m3100 mg/m3的标准。2#机组除尘效率为99.72%-99.74%

三、该项目技术资料与档案资料齐全,安装了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进出口各种污染物CEMS在线比对符合烟气监测与在线监测比对的要求,设施运行正常稳定,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投运后要加强脱硫、除尘设施及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规定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状况。

工程运行后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和银川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运营期的日常监管工作。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