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047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3-11 09:56
名称 关于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环发[2016]5号 成文日期 2016-03-11 09:56

1、序号:12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6011

4、信息名称:关于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

5、内容描述: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

6、文件编号:宁环发[2016]5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6.01.21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气象局

14:信息内容: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气象局,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气象服务中心:

为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支撑大气污染防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的通知》(宁政发〔2014〕1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三个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0号)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气象局决定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由环保部门牵头,区、市两级环保、气象部门共同实施。自治区成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气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污染防治处、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和自治区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科技与预报处、宁夏气象台、宁夏气象服务中心等有关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预报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建立双方合作相关机制、制度,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组,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气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各地级市也要根据实际,于2月5日前建立本地预报预警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流程,做好与自治区的对接。

二、加强信息共享工作。环保部门、气象部门在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中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及时将预报预警工作所需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与对方共享。

三、加强联合会商工作。双方在预报预警工作中要加强会商,充实专家组,必要时邀请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参与会商,保证预报预警质量。环保部门应主动向气象部门发起会商申请,气象部门要及时响应。当气象部门依据气象条件和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也应主动向环保部门发起会商申请。

四、做好信息报送及发布工作。预报、预警信息产品制作和签发完成后,应及时通过双方发布渠道发布,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2016年预报预警信息主要以在双方官方网站发布形式为主,逐步完善其它发布渠道。在预测或已经有重污染天气时,要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专家答疑等方式,及时分析和解读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回应公众关切,并为受影响区域公众提供合理的生产生活建议和健康防护指导。

五、强化技术支撑和基础研究。环保、气象部门要落实投入,建立并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方法研究,加强重污染天气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研究,为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六、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气象服务中心于此件下发之日起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各地级市环保、气象部门于2月底前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附件1: 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试行)

一、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气象局共同实施。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预报预警工作。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建立完善值班制度,畅通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络、视频会商等联系渠道。

二、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包括城市24小时预报和未来3天污染潜势预测的文字描述或图形信息。24小时预报产品信息包括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级别范围和首要污染物。未来3天污染潜势预测产品信息包括空气质量级别范围和首要污染物,健康防护及出行建议等。

三、预警信息产品包括未来3天污染过程发生的日期、影响范围、预警等级、变化趋势的文字描述或图形信息,健康防护及出行建议等。

四、空气质量预报工作(预测未达到预警等级)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由值班员根据宁夏气象服务中心提供的气象数据,制作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单,经与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值班员会商,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发后通过环保部门发布渠道发布。并同时送宁夏气象服务中心,通过气象部门发布渠道发布。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应将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单同时发送各地市环保、气象部门,由地市环保、气象部门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进行发布。

五、空气质量预警工作(预测达到预警等级)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共同实施。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员根据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情况和宁夏气象服务中心提供的气象数据,预测空气质量达到预警等级时,及时向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值班员发起会商。双方专家组依据实时监测情况、气象条件、发展趋势等,确定会商结论。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预报员制作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签批单,双方值班负责人会签,值班负责人一般由预报首席或单位分管业务领导担任。

预测2个及以下地级市出现需发布黄色、橙色预警信息的重污染天气时,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负责人将会签后的预报预警信息签批单及时发相应地级市环保部门、气象部门,由地市环保、气象部门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进行发布,并研究启动应急预案等有关工作。

当预测3个及以上地级市出现需发布黄色、橙色预警信息的重污染天气或1个以上地级市出现需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的重污染天气时,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负责人将会签后的预报预警信息签批单报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审签后报自治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待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以自治区环保厅、气象局名义组织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宁夏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其他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预报预警信息单同时发相应地市环保部门、气象部门,由地市环保、气象部门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进行发布,并研究启动应急预案等有关工作。

六、预警信息发出后,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负责人要及时向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自治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滚动报送监测信息。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组织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报送预报预警和实时监测信息。

七、当预警信息发出后,经环保部门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高于或低于原来预测值,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报值班员应及时向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值班预报员发起会商;或气象部门预测未来气象条件会发生较大变化时,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值班预报员向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预报员发起会商。由双方专家组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情况和天气发展趋势,确定新的预警等级,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预报员负责,组织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变更程序同初次发布预警信息程序)。

八、预警信息发出后,经环保部门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经会商预计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的预警,在与发布预警信息相应的平台上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单位报送信息。

九、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值班预报员每日8:00前将未来三天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发送给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值班预报员,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报信息单制作完成后,应于8:30前发送到气象服务中心会商,气象服务中心研判后于9:00前反馈环保部门。

预测有重污染天气时,双方启动应急机制,随时会商。

十、各地级市环保部门、气象部门收到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气象服务中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产品后,应结合实际组织研判,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进行发布。

十一、联络方式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张玉龙 15209583419 (0951)5160821

任建东 18609502331 (0951)5160819

值班电话(传真):(0951)5160819

QQ群:300856443

视频会商:HTTP:1110.64.2.251

电子邮箱:hbkqybyj@163.com

宁夏气象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 峰 13895004452 (0951)5018962

刘玉兰 13895172590 (0951)5029935

值班电话:(0951)5029935

传真: (0951)5029932

视频会商:HTTP:1110.178.3.20

QQ群:44214110

电子邮箱:nxyclyl-65@126.com

附件2: 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划分标准(试行)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和自治区实际,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一、红色预警:当预测一天及以上发生极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

二、橙色预警:当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500>AQI>300),发布橙色预警;

三、黄色预警:当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300≥AQI>200),或一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5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

附件3:

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单

环保部门

预测时间

气象部门

会签时间

预报信息:

预计XX日,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在优~中度污染之间。除XX市为优外,其余各市均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各地市首要污染物以XX为主。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夏气象服务中心

区域

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

空气质量状况

首要污染物

银川市

(X1-10)Y1-(X1+10)Y1

石嘴山市

(X2-10)Y2-(X2+10)Y2

吴忠市

(X3-10)Y3-(X3+10)Y3

固原市

(X4-10)Y4-(X4+10)Y4

中卫市

(X5-10)Y5-(X5+10)Y5

变化趋势:

未来三天(XX~XX+3日),全区五地市均以微风天气为主,无持续风向,污染扩散条件较差,预计环境空气质量在良~中度污染之间,主要污染物以颗粒物为主。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夏气象服务中心

环保部门

值班预报员

气象部门

值班预报员

环保部门值班负责人

附件4:

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签批单

年第 号

环保部门

预测时间

气象部门

会签时间

预警时段

预警结果:

根据近期及目前我区 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结合未来 天气象条件综合分析,预计未来 小时(或x月x日到x日),我区

市将出现 (重度或严重或极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最高将达 ,首要污染物为 ,浓度范围为 ,上述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为 色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根据近期及目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结合气象条件综合分析,预计未来 小时(或x月x日到x日),我区 市将出现 (重度或严重或极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最高将达 ,首要污染物为 ,上述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为 色预警。

为此,宁夏环境保护厅与宁夏气象局于 分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 色预警。提醒公众注意防范,易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预警信息手机短息发布内容:

宁夏环境保护厅与宁夏气象局于 分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 色预警,预计未来 小时(或x月x日到x日),我区 市将出现 (重度或严重或极重)污染天气,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环保部门

值班负责人

气象部门

值班负责人

环保厅审签

气象局审签

自治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签发人: 签发时间: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