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71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04-26 11:03 |
名称 | : | 关于2015年度全区环境监察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 |||
文号 | : | 宁环办函[2016]27号 | 成文日期 | : | 2016-04-26 11:03 |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和《宁夏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对各地2015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第一名: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 得分:102.52分
第二名: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得分:93.77分
第三名: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得分:93.37分
第四名:固原市环境保护局 得分:87.92分
第五名: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得分:81.42分
第六名: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得分:73.42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地区对考核工作重视不够,未将环境监察考核工作作为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的有效手段来抓,未能建立内部协调机制,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不规范,环境监管执法档案管理内容不全面,自评打分不准确,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本单位全年工作实际情况。
(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2011年新的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达标验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无一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或复检申请。目前,全区除银川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达标以外,其他市级及辖区内县(市、区)级环境监察机构均未达到环境保护部规定的验收标准。
(三)工作情况报送迟缓问题仍然存在。工作落实不及时,时效观念不强,导致相关工作方案、总结,检查及整改情况、各类年报等迟报、未报,有的甚至要多次催促,影响了全区整体工作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规范和完善环境监察年度考核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监察考核工作的认识,切实将其作为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抓好落实。要指派专人负责环境监察考核自评和对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考核自评情况。要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监管文书,加强档案管理,如实记录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为接受考核、定评打分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考核为抓手,夯实环境监察工作基础。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开展好各项环境执法检查,以提高案件办结率为重点,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国办56号文件;以严格队伍管理为抓手,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业务水平;以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稽查为手段,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效能;以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使用、提高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率为切入点,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科技化水平。
(三)有的放矢,全面提升环境监察工作效率。各地环保部门要对照《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评分表》附表,认真分析扣分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年度考核工作与执行各项制度、落实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2016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区监察工作要点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环境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效能化上下功夫,努力实现环境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