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764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04-26 11:02 |
名称 | : | 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发[2016]2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6-04-26 11:02 |
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45号)要求,2016年我厅承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3件、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18件。为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国家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各有关处室(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既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办理工作,更要积极创新办理机制,确保办理质量和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总结多年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验,准确把握建议提案的内容实质,及时与建议提案人进行联系沟通,切实掌握情况。要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行办理,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积极办,一般问题热心办。对于自治区人大、政协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牵头处室(单位)要认真制定办理方案,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及时邀请厅领导进行督办。对于厅里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主办处室(单位)要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及时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现场办理。对于建议提案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主办处室(单位)和协办处室(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
三、明确办理时限。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主办的建议提案,要在7月30日前答复建议人或提案人。属自治区环境保厅协办的建议提案,要将办理意见于6月30日前交由自治区主办单位统一答复建议人或提案人。厅系统内各协办处室(单位)要于6月20日前将书面办理意见报主办处室(单位),形成一致意见后予以答复。同时厅内主办处室(单位)要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填写《办理工作日志》(附件9),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工作。
四、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处室(单位)要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狠抓工作落实,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部署实施;凡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主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促进问题解决;对事关全区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做好相关工作;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建议人、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
五、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答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被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或被部分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对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同时抄送人大代表所在地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抄送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的答复意见,由办理处室(单位)连同电子公文于7月30日前交由厅办公室统一上报。为了征询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各承办处室(单位)应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7)和《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8)与答复意见一并寄送建议人和提案人,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的要填写《建议提案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附件6)。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主办单位要重新办理,限时1个月办结;对新增建议提案,由厅办公室报厅领导批办。
六、强化考核运用。在正式答复前,各承办处室(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代表、委员满意后再正式答复。建议、提案办理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将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报送厅办公室。厅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对行动迟缓、办理进度滞后的处室(单位),要进行专项督查。对办理不力、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完毕。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质量不好的处室(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请各承办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登陆“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http://222. 75. 160. 125/nxyajyta/login. aspx),下载办理任务(操作步骤:“提案办理”一“选定某提案”一“提案详情”一“导出提案”),逐件研究制订办理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
附件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