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822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08-12 16:38 |
名称 | : | 关于召开2016年全区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6-08-12 16:38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内容
1、序号:116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6108
4、信息名称:关于召开2016年全区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的通知
5、内容描述:召开2016年全区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
6、文件编号:宁环发[2016]43号
7、信息类别: T
8、产生日期:2016.06.3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农牧厅
14:信息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农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建华书记、刘慧主席、刘可为副主席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农牧厅决定召开2016年全区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2016年7月4日下午3点,环境保护厅15楼会议室(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
二、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秸秆焚烧污染防控情况的通报》和刘可为副主席重要批示, 通报各市着火点及火点核查情况,安排部署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
(二)通报2015年各市秸秆有效利用情况,安排部署2016年秸秆有效利用工作;
(三)平罗县人民政府做交流发言,同心县人民政府做表态发言;
(四)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农牧厅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农牧厅分管领导;
(二)各县(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农牧的副县(区)长;
环境保护局局长、农牧局局长;
(三)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局长、农牧局局长;
(四)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农牧厅有关处室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平罗县、同心县政府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长10分钟;
(二)请宁夏日报社、宁夏电视台记者届时报道;
(三)请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准时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7月3日下午3点前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