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90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08-25 09:38 |
名称 | : | 关于同意给永宁县闽宁镇配置两辆吸污车的函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6-08-25 09:38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内容
1、序号:152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6144
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给永宁县闽宁镇配置两辆吸污车的函
5、内容描述:同意给永宁县闽宁镇配置两辆吸污车
6、文件编号:宁环办函[2016]52号
7、信息类别: T
8、产生日期:2016.06.07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永宁县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配备吸污车的请示》(永环保发〔2016〕58号)收悉。为贯彻落实李建华书记在闽宁镇调研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帮助闽宁镇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小型沼气设施产生的沼渣沼液运输问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研究决定同意你局采购两辆吸污车,用于闽宁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所需经费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管理经费中划拨50万元。请你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做好两辆吸污车的配备工作,并督促闽宁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两辆吸污车的运行管理工作,发挥其环保效益。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