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776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08-26 11:32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答复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6]297号 | 成文日期 | : | 2016-08-26 11:32 |
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切实推进我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总体现状。截止“十二五”末,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累计产生总计为18036.09万吨,综合利用量10824.5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0.02%。产生量较大的是粉煤灰、煤矸石、冶金类废渣、炉渣和脱硫石膏(其中粉煤灰产生量6115.93万吨,综合利用率54.96%,煤矸石产生量3034.80万吨,综合利用率97.09%,冶金类废渣产生量2733.22万吨,综合利用率55.34%,炉渣产生量2679.48万吨,综合利用率59.23%,脱硫石膏产生量1307.35万吨,综合利用率53.36%)。
(二)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产业建设总体情况。截止2015年末,全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599家,其中:水泥39家(含粉磨站)、混凝土115家、墙材445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综合利用产值达到112.8亿元。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推进、资金支持,建设各类循环经济试点34个,其中生态园区1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3个,自治区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3个,循环经济试点县2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2家,“两型”创建企业13家。
(一)强化规划实施政策引导。“十二五”期间,我区先后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收保障办法》等政策法规,为切实推进我区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2012年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扶持政策以及各部门的职责。2015年,自治区经信委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从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重点领域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等6个方面发展全区大宗工业固废工作。
(二)工业固废处置科学规划。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我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大的工业园区,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占到全区产量的三分之一。为防止二次污染,解决好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贮存和后期综合利用。2011年宁东基地管委会编制了《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总体处置方案》,共规划建设4个综合渣场,其中:宁东基地1号渣场占地9030亩,设计总库容9249.15万立方米,服务期25年,2012年12月一期投入运营,目前1号渣场已贮存各类工业固废1115.75万吨;2号、3号渣场于2016年建成投运,2号渣场占地面积3594亩,库容1729万立方米,3号渣场库容2961万立方米。截至目前,2号、3号渣场分别贮存各类工业固废26.77万吨和23.84万吨,4号渣场正在开展前期可研等工作。宁东基地管委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专项整治,企业投资301.41万元将5个自建渣场封场并覆土绿化任务,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效果。
(三)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规范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是确定固废重点监管企业。2015年1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确定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贮存、处置和利用的环境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目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已完成79个固体废物监控点位在线视频系统建设,对基地工业固体废物实施全方位监管。2016年,确定全区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75家,并予以公布。二是开展全区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专项检查。全区11个园区中有5个园区建成投运贮存处置场,1个园区贮存处置场停建,2个园区贮存处置场处于规划设计中,3个园区未建设贮存处置场,共发现问题企业19家,环境问题52个,向银川、石嘴山、吴忠等市级环保部门下发通报(函)6份,行政处罚立案5家,约谈5家,其中向惠农区人民政府致函1份,要求辖区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存在的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问题。目前,已解决环境问题30个,正在解决22个。
(四)开展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登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开展了2016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工作,要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均应按照规定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各级环境保护局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登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数据进行实地核查,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的去向、利用、处置情况,加大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监控力度,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登记注册企业231家,完成申报企业218家,其中银川84家,石嘴山52家,吴忠38家,中卫25家,固原2家,宁东17家。
三、存在问题
(一)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受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消纳量小,且差距较大,导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大量堆存处置,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利废产品如水泥、新型墙材等建筑材料受市场、季节、运距的影响,生产、销售量有限,导致大多数电厂的大部分灰渣都在渣场堆存,难以百分百利用。
(二)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低。目前,我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主要集中在三大传统行业,即水泥、商品混凝土及新型墙材,其它行业的利用量较小且技术有限,缺乏大规模、高附加值且具有带动效应的综合利用产业。受我区经济总量和综合利用产品市场限制,一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的产品出现滞销,导致这些企业不能正常生产,造成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低。
(三)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2012年、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意见》(宁政发〔2012〕140号)和《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59号主席令),明确提出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扶持政策及各部门的职责。但从近三年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政策和措施伟落实到位,如严禁粘土砖生产未得到真正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过路、过桥费减免配套政策至今尚未出台。
四、下一步措施
(一)统筹规划,制定自治区及宁东基地“十三五”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督促各市级人民政府尽快编制完成各市“十三五”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加大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按照《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各部门职责进行逐条梳理,对难以落实的政策和措施,如严禁粘土砖生产,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过路过桥费的减免等,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扶持,通过采取PPP等模式引进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企业建设和运营园区渣场。
(三)严格执法,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加强对宁东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管,督促园区加快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规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查处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关停或整改部分早期建设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
(四)强化外联,积极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联合陕西、甘肃、内蒙古等周边省区共同努力,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启动《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彻底解决制约该区域产业良性循环发展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产品市场小、缺乏先进技术及激励机制的“老大难”问题,真正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保障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安全。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贵委一如既往地关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