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67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08-26 11:33 |
名称 | : | 关于变更沙湖自然保护区2015年度能力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批复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6]325号 | 成文日期 | : | 2016-08-26 11:33 |
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请变更2015年度能力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请示》(宁沙湖管发〔201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2015年度沙湖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采购设备由照相机(佳能IDX,蔡司Otus85mm/1.4镜头)、尼康镜头、背包各1个,更换为东芝打印机1台,巡护望远镜2个,鸟类监测望远镜1个,手持GPS4台,以及执法记录仪3部,总资金量46550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