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44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0-18 16:06
名称 关于印发《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环发[2016]58号 成文日期 2016-10-18 16:06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监〔2016〕85号)精神,推进全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决定开展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将《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练兵目的

(一)推进全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提升凝聚力,提高士气,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

(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全区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

(四)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

二、大练兵内容

全面动员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集中3个月时间,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二是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四是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培养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9月10日前报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建立活动联络微信群,及时获取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活动实施阶段(9月10日-11月25日)。活动期间,每月20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大练兵活动简报,反映各地在大练兵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各地要积极向《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五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对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适时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调研。

(三)各地自评阶段(11月25日-30日)。各地于11月20日前将活动自评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五市环境保护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县(区)级环保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审,于11月25日前将参加环境保护部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具体评选原则见附件1、2)。

(四)自治区评选阶段(12月1日-10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各地自评材料进行评审,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自评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环境保护部。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环境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赵旭辉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副组长:朱 赟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孔令彬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局长

张 军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

成 员:樊永学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处长

户鼎荣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处长

徐国庆 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副局长

胡杰清 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

童云峰 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局长

杨先梁 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总工程师

王永虎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学勇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 朝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烈虎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周新业 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卢 毅 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凤江 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法律顾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具体负责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孔令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国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具体负责对各地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进行审核;环境监测处具体负责对各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进行考核。

五、大练兵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地要把大练兵作为2016年下半年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调研等工作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各地要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处理处罚,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实现练兵目标。严禁将大练兵活动办成“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严禁以大练兵为由,违法对企业实施处罚。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和五市环境保护局要适时组织督查调研,指导各地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根据全区大练兵自评情况,推荐1个地级市、1个县级先进集体和10个先进个人参加环境保护部评选。

(三)加强宣传报道,鼓励公众参与。各地在活动期间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单位,要组织专项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声势。同时,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