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45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12-26 12:26 |
名称 | :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改造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函[2016]105号 | 成文日期 | : | 2016-12-26 12:26 |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5〕106号)精神,推进造纸、焦化等10个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减少水污染物产生,严格控制并削减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清洁化改造应用技术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的《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联节〔2016〕27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政发〔2015〕106号),推进我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含染料颜料制造行业)、农副产品加工(含马铃薯淀粉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降低工业新增用水量,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从源头预防并减少水污染物产生,控制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技术进步为主线,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为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和政策支持引导,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推动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联节〔2016〕275号)和其它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提升我区制造业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控制工业污染。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年底,全区造纸、氮肥、印染印染(含染料颜料制造行业)、原料药制造和制革行业要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其它行业在2017年底前,要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其中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大的农副产品加工(含马铃薯淀粉加工)行业论证并完善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制定并实施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方案,治理无望仍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淘汰或关闭。污染严重或环境问题突出的有色金属、电镀、焦化、农药行业按照改造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全面提升企业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水平,国控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到2017年底,力争通过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全区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700万吨(约占总量8%),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800吨(约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减少氨氮排放量950吨(约占工业排放总量的15%)。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网络化和精细化管理。各市县区逐一排查本辖区内现有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的排污情况,全面收集摸清企业生产和排污的信息与家底;逐一落实实施清洁化改造的企业名称、项目内容、适用技术、改造效果、完成时限,发布开展清洁化改造的企业名单,公示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方案和进度;逐一确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具体要求,切实督促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
(二)实施原料替代清洁化改造工程。造纸行业完成无元素氯漂白技术、镁碱漂白浆化机生产技术,减少污染负荷,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制革行业实施基于白湿皮的铬复鞣逆转工艺技术,大幅度减少含铬废水量和总铬产生量,控制制革行业铬污染。农业行业实施新型催化剂和试剂替代技术,减少含磷废水排放量。电镀行业采用三价铬镀铬、无氰预镀铜、钨基含金镀层、无铅无镉化学镀镍技术,减少重金属使用量,降低电镀液重金属浓度和毒性。
(三)实施工艺技术清洁化改造工程。造纸行业实施本色麦草浆清洁制浆技术、氧脱木素技术和置换蒸煮工艺等技术改造,降低产品耗能,减少废水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产生量。食品加工工业实施白酒机械化和黄酒清洁化生产工艺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染料颜料制造行业实施定位氰化、溶剂萃取、加氢还原等绿色制造技术改造,杜绝或减少铁泥产生量,降低废水排放量。有色金属行业实施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改造和锌锰电解过程重金属水污染物智能化源削减成套技术及装备,实现重金属离子高效净化。氮肥行业实施氨合成原料总深度净化工艺技术和尿素工艺冷凝液水解解吸技术改造,减少总氮排放量。焦化行业实施干熄焦、煤调湿和焦化脱硫废液处理技术改造,减少焦化废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原料药制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催化合成工艺和多效蒸发工艺改造,减少原料药生产过程环境污染,提高制药废水可处理性。
(四)实施回收利用和综合治理清洁化改造工程。造纸行业实施白水循环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制革准备与鞣制工段废液全封闭系统和铬鞣废水处理资源化技术改造;染料颜料制造行业实施高含盐、高色度、高毒性、高COD染料废水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分散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集成技术改造;有色金属制造行业实施重金属废水生物制剂法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实施高浓度有机废水制取水煤浆联产合成气技术;农药行业实施高浓度含盐有机废水高温氧化及盐回收技术,草甘磷丹江资源化处理分级回收工艺改造;焦化行业实施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的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
1.强化地方党委政府治污主体责任。各市县区要把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作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工作,切实履行水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把清洁化改造计划列入政府年度环境保护计划或政府办环境保护实事计划,全力推进清洁化改造项目实施。
2.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各级工信、环保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清洁生产企业清单、清洁化工艺改造项目清单和清洁化改造方案及进度公示制度,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面推进清洁化改造。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树立环保法律观念,增强环保法律意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规定,认真履行环保法律义务。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重视生产全过程污染防治,主动实施清洁生产,依法排放污染物,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
4.严格目标考核责任。要把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列入水污染防治考核内容,对逾期未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的将一律暂停审批或核准该行业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未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水质未达标的地区,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其它地区实行等量置换。
(二)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激励机制。
1.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全面排查列入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中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全部取缔列入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企业或生产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政策和能耗限额,围绕水质改善目标,结合转型要求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2.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强化排污许可在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打通排污许可与清洁生产制度的连接,对列入清洁化改造的企业要按照改造后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定许可量,对逾期未完成改造任务超过许可量排污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3.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排查列入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清单的企业的排污情况,对逾期未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超标超量排放的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保持法律的高压态势,确保完成清洁化改造目标任务。对列入清洁化改造的企业优先纳入环保信用评估范围,对逾期未实施或未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的企业一律下调环境信用等级,提高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的积极性。
4.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定期抽查清洁化改造企业达标情况,重点曝光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重点报道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严重状况,重点宣传实施清洁化改造的环境效益,提高媒体和公众对清洁化改造的关注度,推动企业加快实施清洁化改造项目。
(三)加强政策引导,深化清洁生产理念。
1.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财政资金对企业清洁化改造项目的支持。对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并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将支持其申报自治区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将列入清洁化改造实施计划的项目,纳入区级产业升级、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环保产业创新等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鼓励银行业和金融机构对企业清洁化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将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各类环保审批核准的前提条件和申请各项环保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2.用先进环保技术支撑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把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作为环保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显著提高环保科技进步和创新对水污染防治和涉水企业节能降耗减排的贡献率。要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调查评估,筛选马铃薯淀粉废水资源化利用和清洁生产适用技术,组织攻克一批我区急需的技术难题,为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技术支持。要对研发相关水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科研成果予以优先推广应用,并给予环保科技经费的支持。
3.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投入。支持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咨询机构发挥技术优势,采取技术引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等方式,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服务,指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第三方企业参与清洁化改造项目,政府专项治理资金调整为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运营补贴或奖励。激发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治理的活力,推动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对推广清洁化生产技术富有成效的市县,自治区财政通过以奖代补、融资贴息等形式进行支持,支持水污染防治领域清洁化改造项目实施落实。
4.加强水污染防治知识培训和企业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推广。每年定期组织举办企业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推广会议或研讨会,宣传水污染防治的基本知识和发展趋势,介绍企业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典型案例,交流学习清洁生产审核先进技术经验。切实抓好政府、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企业三个层次的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我区水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专家库,建立一支以节能环保为主、各行业领域为辅的水污染治理专家队伍。分行业、分层次推进企业人员的清洁生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清洁生产审核法规、原则、方法、程序,更深入地开展企业清洁化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控制工业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