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71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9-29 10:08
名称 关于平罗华昌煤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类别的技术审查意见
文号 宁环固发〔2017〕1号 成文日期 2017-09-29 10:08

 

 

宁环固发〔20171

 

关于平罗县华昌煤化工有限公司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类别

的技术审查意见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根据《平罗县华昌煤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内容的申请》(平华昌字〔201611号),我局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罗县华昌煤化工有限公司是我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该公司位于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昊越路8号,2016728日初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NWFL[2016]005号,资质有效期:2016728日至2017727日,核准经营类别:HW11精(蒸)馏残渣(252-008-11252-011-11 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焦油、450-001-11),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54000/年。

二、申请事项

该公司根据项目环评报告类别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利用种类增项,此次申请增加HW11精(蒸)馏残渣(900-013-11)经营类别

三、审查情况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及该公司提供的项目环评报告,经我局核实,变更后的危险废物经营类别:HW11精(蒸)馏残渣(252-008-11252-011-11 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焦油、450-001-11900-013-11),符合危险废物经营类别变更条件。

四、审查结果

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议同意平罗县华昌煤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类别变更申请。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13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