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25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7-01-04 15:14 |
名称 | :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石嘴山市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6]48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1-04 15:14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和环境保护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各地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止目前,你市工作进度滞后。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2016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在全国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通报视频会议上,针对10月底我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完成率不足80%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你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87个,仅完成清理整顿113个,完成率为60.4%,清理整顿进度较为滞后,影响了全区整体工作进度。请你市高度重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照国务院要求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任务。
届时,2016年年底前未按要求完成清理整顿任务的建设项目,将一律要求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