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52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核与辐射安全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08-16 14:53 |
名称 | : | 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发〔2017〕5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8-16 14:53 |
宁环办发〔2017〕5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核与
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抓好2017年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我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现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朱海波 0951-5160755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根本方针和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以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不发生辐射事故为目标,依法从严监管,夯实监管能力,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全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一、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划。出台《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十三五”规划》,推动完善我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顶层设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核与辐射监管体系建设。
二、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继续推进《自治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适应新形势下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要求。建立辐射环境监测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对监测检测机构的能力评估、监测数据可靠性审核、社会诚信等情况的管理。汇编监督检查执法技术程序,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化水平。
三、实施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梳理全区放射源情况,逐步推进高风险移动放射源的实时监控,提高放射源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在用放射源安全可控、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
四、做好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源普查方案和监测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普查工作人员培训、实验室间比对、普查初测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推进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安保升级改造。开展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改造技术研究,争取环保部在技术、项目资金上的支持,推动废物库安保升级,提升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管理水平。
六、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地市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工作督导,突出对高风险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七、加强国控省控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国控宁夏辐射监测网建设和运维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监测体系,开展监测比武练兵,加强自动站运行管理,完善省控监测点位,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八、推进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实力较强省站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全力备战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为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奠定坚实基础。
九、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性水平调查与评价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性水平调查与评价技术要求》,对全区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市场销售的瓶装水及桶装水在本行政区内的取水水源开展放射性水平调查与评价,分步组织实施,大力予以推进,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调查与评估报告。
十、健全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强化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继续推动地市环保部门实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为具备组织应急演练的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利用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开展一次自治区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十一、继续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核安全文化管理年”活动,大力推进监管系统内部核安全文化建设,提升监管人员核安全文化素养,举办全区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开展核安全文化宣传教育,促进核安全文化教育常态化、大众化。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妥善处置信访投诉,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十二、继续优化审查审批服务。按照“程序合法、优化流程”原则,全面提升环评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水平,严把技术审查质量关,强化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管。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注重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建设作风好、素质强、能战斗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守住廉政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