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082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09-26 11:53 |
名称 | : | 关于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查意见 | |||
文号 | : | 宁环固发〔2017〕25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9-26 11:53 |
宁环固发〔2017〕25号
关于宁夏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核意见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宁夏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关于宁夏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报告》(鲁人化工〔2016〕16号),我局于2017年1月4日会同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同心县环境保护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现场进行了核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存在7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整改,我局以《关于宁夏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核意见》(宁环固发〔2017〕3号)建议退回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待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
2017年2月13日,宁夏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上报了《关于宁夏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现场审核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鲁人化工〔2017〕0001号),企业报告7个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我局于3月7日会同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同心县环境保护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和现场再次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中仍有“历史堆存约150桶废弃化学品未规范入库贮存;企业存在非法生产情况”2个问题未进行整改,此外本次检查还发现“隔油池中贮存约100吨含油物质不能说清来源”的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宁夏鲁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建议不同意办理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待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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