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560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日期 2017-08-15 16:58
名称 关于甘塘至武威南铁路增容二线项目配套电铁110kV输电线路工程涉及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7]133号 成文日期 2017-08-15 16:58

 

关于甘塘至武威南铁路增容二线项目配套电铁110kV输电工程

对宁夏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报来的《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报送甘塘至武威南铁路增容二线项目配套电铁110kV输电工程对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请示》(卫电发展发〔201741号)收悉,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审查论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宁夏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反馈的问题清单中,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数量多,且多处于核心区和缓冲区,极有可能成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重点。

二、在当前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大环境下,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发建设与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的总体要求不相吻合。

三、该输电线路工程长1.2 公里(双线2.4),共建设杆塔12基,其中核心区1处,缓冲区9处,实验区2处,临时占地0.37公顷。该工程虽然是为确保甘塘至武威南铁路增容二线项目正常运行的必备配套工程,但涉及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个功能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并且也没有在工程建设前编制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查,仅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后开工建设,审批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建议你公司进一步优化选线方案设计,充分论证工程线路选线的合理性,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产生影响,保护生物多样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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