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07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9-26 15:17
名称 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核意见
文号 宁环固发〔2017〕35号 成文日期 2017-09-26 15:17

 

宁环固发〔201735

 

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核意见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37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关于申办焦油加工装置处置焦油滤渣资质的请示》(宁宝能发〔201770号)。2017310日我局收到该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完善,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项中所有条件,我局于2017317日要求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善申报材料,截止目前该单位仍无法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因此,本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建议不同意办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待相关申报材料完善后重新申请。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41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4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