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03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09-27 09:10 |
名称 | : | 关于内蒙古蒙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转入)的技术审查意见 | |||
文号 | : | 宁环固发〔2017〕59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9-27 09:10 |
宁环固发〔2017〕59号
关于内蒙古蒙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转入)的技术审查意见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商请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函》(内环函〔2017〕132号),我局对内蒙古蒙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计划产生的危险废物废酸液(HW34,251-014-34)转移至宁夏瑞佳新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利用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技术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为内蒙古蒙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计划将产生的废酸液(HW34,251-014-34)转移至宁夏瑞佳新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利用,申请转移量为4000吨。该危险废物为液态,具有腐蚀性、毒性。
(二)接收单位基本情况
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为宁夏瑞佳新科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我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NWF[2017]005号,资质有效期自2017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5日,处置类别为HW34废酸(251-014-34、261-057-34、261-058-34、264-013-34、397-005-34、397-007-34、900-300-34、900-301-34、900-302-34、900-304-34、900-349-34)中的废硫酸,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42000吨/年。
(三)运输单位基本情况
运输单位为平罗县双喜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和宁夏安捷运输有限公司,2家运输公司均具备运输危险废物资质,其中平罗县双喜危货运输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宁交运管许可石字640221300007号,资质有效期至2019年5月25日,宁夏安捷运输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宁交运管许可银字640104028331号,资质有效期至2017年6月18日。平罗县双喜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和宁夏安捷运输有限公司与宁夏瑞佳新科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
(四)其他有关情况
转移的危险废物,以密闭罐车装载运输。沿途经过地级市有内蒙古:包头、乌海;宁夏:石嘴山。
二、材料审查
(一)接收单位情况
宁夏瑞佳新科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1月至4月共收集、利用危险废物4827.38吨。该企业2017年尚未申请过区外转移审批,以核准经营规模为42000吨/年计,具备收集、利用4000吨废酸液(HW34,251-014-34)的资格。该公司已与内蒙古蒙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利用协议,并与平罗县双喜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和宁夏安捷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制定了危险废物利用方案和应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二)运输单位情况
平罗县双喜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和宁夏安捷运输有限公司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
三、现场审查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石嘴山市惠农区环境监察大队对宁夏瑞佳新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审查。经审查,该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转移联单管理及应急管理方面均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四、审查结果
经审查,内蒙古蒙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计划将产生的废酸液(HW34,251-014-34)转移至宁夏瑞佳新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利用的申请,书面材料和现场均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内蒙古蒙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转移的危险废物与持证接收单位宁夏瑞佳新科化工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相适应,建议同意内蒙古蒙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废酸液(HW34,251-014-34)跨省转移申请,申请转移量4000吨,于2017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宁夏瑞佳新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利用。
五、需采取的安全措施
根据废酸液(HW34,251-014-34)特性,转移过程中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运输单位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要及时有效,确保环境安全。
(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运输单位必须派专人负责押运,签订运输环境安全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运输单位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途中填埋、倾倒和沿途散落。
(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将危险废物预期到达时间及运输路线报告我区和沿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输车辆和路线不得途径环境敏感地区。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转入)申请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跨省转入书面审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