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653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0-19 14:58
名称 关于对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出租林地限期整改的告知函
文号 宁环沙管函〔2017〕16号 成文日期 2017-10-19 14:58

宁环沙管函〔201716 

中冶美利西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环保部遥感监测报告、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清单 和我局实地核查的情况,你公司所属速生林地在保护区内出租用于旅游、农家乐、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开发建设项目共计10处,其中4处位于核心区,4处位于缓冲区,2处位于实验区(见附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环保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6103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你公司610日前对核心区和缓冲区林地内违规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限期拆除违规设施,实施生态恢复,并收回出租林地。

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将于6月中旬开展“回头看”,对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按相关规定追究问责。望你公司高度重视,以此次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为鉴,严格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林区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特此函告!

 

    附件: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设施清单

 

 

宁夏中卫沙坡头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518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设施清单

序号

名称

类型

坐标

所处功能区

整改措施

经度(E

纬度(N

一、中央督察组反馈整改点位

1

沙坡头鸣沙休闲度假区

旅游设施

105°01'39.54"E

37°28'32.03"N

缓冲区

限期拆除设施,收回租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

2

中卫市蓄源奶牛养殖场

养殖场

105°08'46.489"E

37°37'07.179"N

实验区

责令整改,配备环保设施,达标排放。

3

恒润生态养殖基地

养殖场

105°07'42.150"E

37°33'38.255"N

缓冲区

限期拆除养殖设施设备,收回租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

4

段毅渔池

人工设施

105°07'15.812"E

37°34'24.692"N

核心区

限期拆除设施,收回租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

5

兴林公司渔池

渔池

105°07'10.381"E

37°34'54.297"N

核心区

限期拆除设施,收回租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

6

魏明渔池

渔池

105°07'40.621"E

37°34'44.042"N

缓冲区

限期拆除设施,收回租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环保部遥感监测点位

7

小湖路东渔池

渔池

105°07'28.147"E

37°34'32.962"N

核心区

收回租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

三、其他违法违规开发点位

8

龙湖山庄农家乐

农家乐

105°07'30.46"E

37°34'13.44"N

核心区

收回租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

9

西风口农家乐

农家乐

105°07'42.74"E

37°34'20.05"N

缓冲区

收回租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

10

康盛佳华奶牛养殖场

养殖场

105° 5'55.72"E

37°35'49.96"N

实验区

责令整改,配备环保设施,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