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46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 | 2018-04-10 18:06 |
名称 | : |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严重超标企业处置整改情况的报告 | |||
文号 | : | 宁环监发〔2017〕2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4-10 18:06 |
宁环监发〔2017〕28号 签发人:孔令彬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严重超标 企业处置整改情况的报告
环保部监控中心:
2017年第一季度,我区严重超标企业共有6家,其中涉气企业2家,涉水企业4家。现将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平罗县供热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平罗县环保局下发了《平罗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因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进度迟缓,导致锅炉停用延期,集中供热工程结束后,平罗县供热公司于2017年1月6日西区热源厂、南区热源厂锅炉及辅机设备全部停运。
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银川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污染物超标问题进行立案处罚,共计罚款30万元。企业因采暖期无法进行技改,待供热期结束后开始进行技改工程,截止目前企业脱硝治理工程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预计10月底完工。
贺兰县惠民科技有限公司:贺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的超标排污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款31.96万元。与此同时于2017年2月7日企业停止了进水,城市污水由贺兰县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西吉县污水处理厂:固原市环保局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企业已经在进行提标改造,因设计和工艺的问题,污水厂系统运行未达到预期效果,目前整改进行局部的改造完善中,预计整体工程计划2017年7月底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彭阳县污水处理厂:固原市环保局每月对该企业进行通报,彭阳县建环局已责令彭阳污水厂对违法情况及时整改。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提标改造,力争6月底投入运行。
海原县污水处理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针对企业超标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企业进行了排污费2倍的罚款,共计13.51万元。因污水厂工艺问题,目前,海原县正在建设日处理能力为3万吨的第二污水厂,主体工程已经基本结束,计划2017年7月投入运行,实现海原县污水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继续加强对企业技改进度的跟踪检查,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改造工程进度,确保企业按时达标排放。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