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600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0-20 09:37
名称 关于对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建设施整治的函
文号 宁沙管函〔2017〕33号 成文日期 2017-10-20 09:37

宁沙管函〔201733

  

中卫市水务局:

根据环保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7144)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5号)文件精神,近期我局对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将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项目依法查处,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恢复原状并做好生态修复。

在排查中发现,你局负责建设的“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2017年建设项目砼四角体预制工程”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施工场地位于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且未经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未批先建违规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环保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已对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项目部下发了《停工通知》。请你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督促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项目部于2017831日前拆除现场设施设备,清运生产原料和成品,恢复原地形地貌,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特此函告。

 

宁夏中卫沙坡头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82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