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38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1-13 11:25
名称 关于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申请宁夏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备案的技术审查意见
文号 宁固管发〔2017〕137号 成文日期 2017-11-13 11:25

   

 

 

宁固管发〔2017137

 

关于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申请

宁夏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备案的

技术审查意见

 

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根据宁夏质量产品检验院《宁夏质检院关于申报危险废物危险属性鉴别机构的申请函》,我局对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申请宁夏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备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技术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是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位于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1号,法定代表人马立新,该公司申请备案的危险废物鉴别危险特性包括:浸出毒性、腐蚀性、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二、审查情况

(一)检验检测能力

根据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3020110001,有效期至2023219日),该单位检验检测能力涉及危险废物腐蚀性、浸出毒性鉴别,未涉及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二)实验室所需技术人员情况

该单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2名,高级工程师5名,工程师8名以上

(三)其他情况

该单位承担过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委托的监督检验等工作任务,开展过固体(危险)废物的检测分析工作。

三、审查结果

经审查,该单位符合《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危险属性鉴别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函〔201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定工作程序(试行)》(宁环办发201536)有关规定要求,建议同意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备案为宁夏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备案鉴别类别为腐蚀性、浸出毒性鉴别,不同意毒性物质含量鉴别备案的申请。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8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黄雅杭副厅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化学品管理局   20178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