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38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08-28 11:05 |
名称 | : | 关于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宁夏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备案的技术审查意见 | |||
文号 | : | 宁固管发〔2017〕13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8-28 10:10 |
宁固管发〔2017〕138号
关于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
宁夏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备案的
技术审查意见
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根据《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申报危险废物危险属性鉴别机构的申请》,我局对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宁夏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备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技术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法定代表人胥维昌。该公司内部共设立了三个实验室,分别为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中心。该公司申请备案的危险废物鉴别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急性毒性初筛、浸出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二、审查情况
(一)检验检测能力
1、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0014230213,有效期至2021年9月15日),该单位检验检测能力涉及危险废物浸出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2、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0000110212,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2日),该单位检验检测能力涉及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
3、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中心出具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CNAS L2638)有效期至2017年11月27日,该单位检验检测能力涉及化学品、农药的急性毒性初筛鉴别。
(二)实验室所需技术人员情况
该单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2名,高级工程师5名,工程师8名以上。
(三)其他情况
该单位承担过国内企业委托的分析检验工作,开展过固体(危险)废物的检测分析工作。
三、审查结果
经审查,该单位符合《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危险属性鉴别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函〔201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定工作程序(试行)》(宁环办发〔2015〕36号)有关规定要求,建议同意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备案为宁夏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备案鉴别类别为腐蚀性、化学品、农药的急性毒性初筛、浸出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