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69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水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17-10-17 09:33 |
名称 | : | 关于就银川市南郊水源地氨氮超标问题进行约谈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水体函〔2017〕597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10-17 09:33 |
进行约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
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切实有效解决水源地水质超标问题,现决定对银川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约谈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8日15:00。
地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13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银川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同志、环境保护局负责同志。
三、约谈内容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通报2017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函》(环办水体函〔2017〕1318号),银川市南郊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因人为原因导致不达标,水质类别为IV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超标倍数1.1倍。
四、有关要求
(一)参会单位请于2017年9月15日16:00前将参加约谈人员和联系人名单反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二)请银川市人民政府将发言材料印刷10份,自行带到会场。
联系人:张宝明 联系电话:0951-5160961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