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82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8-05-14 16:31 |
名称 | : | 关于印发刘军同志在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及全区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发[2018]17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5-14 16:31 |
关于印发刘军同志在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
工作会议及全区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2月11日上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军同志在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做推动生态立区战略实施的主力军》的报告,回顾总结了2017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全面分析了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围绕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午,在全区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刘军同志发表了题为《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为新时代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的讲话,客观评价全区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查找环保系统在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刘军同志的两个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紧密结合实际,紧盯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确保2018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做推动生态立区战略实施的主力军
——在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刘 军
(2018年2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分析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马顺清副主席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会前专程到环保厅调研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政治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重点部署,为新时代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治方向、基本遵循和持久动力。我们一定要学通吃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中央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蓝图转化为适合宁夏实际的路线图、施工图和竣工图。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正确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最根本的是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以上率下,亲力亲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坚定支持 。据统计,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论述和指示批示多达300余次,在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上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我这个总书记给你们打头阵当保洁员,各部门要大胆工作,大胆管理,遇到问题解决不了,我帮你们解决”。党中央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事件重视程度、追责之严厉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党的十九大提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将“美丽”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标,标志着我们党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问题是利国利民利子孙后代的一项重要工作,绝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这一系列震耳发聩的声音,释放出党中央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明确信号。新时代要有新站位,新目标,新要求,全区环保系统一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强化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守好生态文明建设主阵地、当好生态立区建设的主力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扛起生态立区政治责任,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时指出:“宁夏地处西部,发展不足仍是最大的实际。宁夏生态环境有其脆弱的一面,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要持之以恒”。按照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利用3-5年时间,基本解决大气、水、土壤环境突出问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地表水国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达到73.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等具体目标。石泰峰书记多次为环保工作站台鼓劲,明确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污染防治任务”。咸辉主席也多次强调,“按照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的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铁的担当,动真碰硬真治严管,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上下一番实功夫、硬功夫,努力实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马顺清副主席在调研环保工作时指出,“要变被动接招为主动出击,积极应战、铁面无私、铁腕治理,切实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历史的重任落在了我们这代环保人的肩上,环保系统必须扛起这份政治责任,当好生态立区的主力军,消除影响生态立区的环境问题存量,做优做大宁夏独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资产增量,在调结构、优布局、促转型、惠民生方面持续发力,为特色农业、全域旅游等新业态提供发展空间,为创新驱动和脱贫富民提供更多正资产,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重点工作部署,完成国家考核硬任务。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的三大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在清水、净土、自然保护建设管理等方面,打几场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的歼灭战。李干杰部长强调:环保工作就是经济工作的一部分,环保部门已经被推到了政府决策的前台,要通过定指标、定规划,抓监管、抓落实,为政府综合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发挥作用。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环保工作责任大、要求高、任务重,这份荣誉和担当是党中央和人民群众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的发展理念,把握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短板,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坚持以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对标京津冀污染防治高线,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生态环境的福祉。
当前,环保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许多困难,面临巨大挑战,具体表现在:
一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根子在粗放型增长方式,我区倚重倚能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在短时间难以根本转变。2017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为5376万吨标准煤,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82.7%,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32.9万吨、34.1万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已接近或达到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大、任务重、形势紧迫。
二是水环境改善不容乐观。2016年我区水环境质量考核全国唯一不合格。2017年劣Ⅴ类水体还没有完全消除。黄河支流自然环境净化能力和承载力严重不足,渝河、葫芦河、茹河年均径流量不足0.5立方米/秒,水环境形势极其严峻。
三是环境风险隐患逐步凸显。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等监管治理能力跟不上形势任务需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工业园区和企业固体废物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现象突出;按照国家新调整的《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我区纳入危险废物的总量爆发式增长;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环节环境风险隐患较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力量单薄;饮水安全、农作物食品安全达不到群众需要,环境风险压力逐年增加。我区生态环境脆弱、财政底子薄,环境治理成本高,生态修复代价大、难度大、也治不起,生态环境保护亟需建立长效机制。
四是绿色发展水平不够高。2017年底国家首次发布了《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我区绿色发展指数为76,全国第29位、西北第4位,单位GDP能耗、黑臭水体消除、污水集中处理、森林覆盖率等均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
这些环境突出问题必须引起我们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紧跟党中央决策,紧跟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紧跟环保部要求,深入剖析问题短板,坚定污染攻坚信心,踏踏实实抓好落实,推动我区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肯定成绩,总结经验,2017年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过去的一年,面对大气环境质量不降反升、水环境质量考核全国排名最后等严峻形势,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将巨大的压力转换为完成任务的决心,积极担当、主动作为,聚焦执行、狠抓落实,虽然有波折起伏,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任务。
(一)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环境质量趋稳向好。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淘汰燃煤锅炉1640台、黄标车和老旧车47233辆,完成治理项目280个,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1台370万千瓦,655座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比2016年提高18个百分点,3家生物制药企业实行了停产整治。水污染防治方面,完成4条排水沟和12条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封堵涉水企业直排口45 个,33座城镇和31个工业园区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水十条”任务;划定畜禽禁养区254个1万多平方公里,水污染防治顺利通过国家考核,摘掉了全国考核唯一不合格的“帽子”。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布设农用地详查点位3036个,利通区、贺兰县污灌区土壤修复治理初见成效。积极做好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涉危企业规范化考核达标率明显提升。
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任务;全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7%,较好完成了“十三五”年度考核任务;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90微克/立方米,“大气十条”考核结果为合格;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73.3%,符合国家考核要求,尤其是黄河干流首次实现了出入境均达到Ⅱ类优水质的历史性突破。
2017年10月大气攻坚以来,全区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局面,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题研究部署,自治区人大督导检查,自治区各部门协同推进,市县主要负责人一线督促落实,环保工作组驻市督导,采取“同目标同责任”工作方式,实行自治区周调度、地市日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冬季供暖期的指标下降、质量改善历史最佳,实现了全区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3天,重污染天气减少8天,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7%、23.0%。充分证明只要认真抓落实、精细抓管理、铁面抓问责,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是可能的。
(二)坚持服务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向高质量迈进。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1.28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24.76%,形成了“三屏一带五区”的生态安全格局,有力保障了我区“多规合一”试点推进,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14个省区第一批通过国家审核。
着力提高环评工作水平。在严管污染防治的同时,积极服务经济发展。32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87%。协调环保部完成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银西高铁、京藏高速等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积极服务沙比克项目环评,为全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提供环评服务保障。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大力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完成火电、造纸、水泥等14个行业119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奠定了基础。
(三)深化法治建设,监管能力不断强化。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颁布《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自治区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启动编制恶臭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为依法行政打牢制度基础。
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建立省级领导包抓机制,依法依规对125名责任人问责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在“一台一报一网”累计宣传报道环保整改新闻902条,得到了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充分肯定。24项年度整改任务已完成23项。
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扎实推进“绿盾2017”专项行动,全面排查9个国家级和4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2173处,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完成整治1419处,保护区内所有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全部拆除。
严格环境保护执法。不断完善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先后约谈6个地方政府,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15件,行政处罚759起,罚款金额8925.81万元,是2016年的3倍。其中按日计罚10起,查封扣押70家,限产停产102家,移送拘留33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11起。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组织修订区、市两级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定重点风险源企业332家,199家国控企业实现在线监控,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扎实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完成38家企业54个问题整改。
(四)强化环保能力建设,各项基础工作加快推进。
资金项目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力争取72个水污染治理项目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自治区财政安排预算2.08亿元、地方债资金5亿元。2017年中央下达我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5.51亿元,同比增长9.35%。探索建立环境质量和总量减排挂钩的财政政策取得重要进展。
环境监测水平进一步夯实。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完成610家企业伴生矿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初测。建成22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县级全覆盖,率先在全国完成国家地表水事权上收采测分离。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获取率全国领先。
环保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有序推进环保机构垂改工作。建成全国首个排污费改税宣传教育基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绿色金融发展合作机制。加强放管服改革力度,取消了废旧放射源收贮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见面、马上办”行政审批事项占40%,办结时限缩减50%。
环保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共建活动,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在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500余篇(条)。坚持为民导向,全区12369环保热线受理群众投诉4091件,办结率达到100%。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政协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积极作为的结果,是历任厅领导班子一任接着一任努力工作的结果,也是全区环保系统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环境保护厅向各级领导表示崇高敬意,向各地各部门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向广大环保工作者表示诚挚问候。
三、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今后三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勇于担当、确保成效的一项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一系列指向明确、措施有力的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努力实现三个降低、突出三大治理、提升三大能力,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实现三个有效降低,着力推动绿色发展。
有效降低资源消费总量。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降低能耗、物耗,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到2020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905万吨标准煤以内,年用水总量控制在73.27亿立方米以内,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面积下降20%。
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大力推进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污染物减排。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能源消耗强度分别比2015年下降17%和14%,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国家要求,其他污染物呈逐年下降趋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
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废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完善环境应急机构指挥系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到2020年,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大幅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及时有效,环境安全整体可控。
二是突出三大领域治理,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近期,环保部正在按照中央决定制定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会越来越高。我们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谋划,争取打好主动仗。要对标高线,严守底线,加紧修订三年攻坚计划,重点突出三大领域污染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碧水攻坚行动、推进净土保护行动,逐项明确攻坚目标、治理措施和责任要求,大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三年后交出满意的答卷。
大气治理方面,推行优质煤炭产品替代劣质煤机制,建设覆盖全区的洁净煤供应网络,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原煤散烧全部清零;实现“小散乱污”企业清零,设立高于西北地区平均水平的“尘降”标准;实行属地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水环境治理方面,完成“五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强化重点入黄排水沟和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实现所有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实施农村集中饮水巩固提升和提质改造工程。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控网络,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力度;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三是提升三大能力,切实落实生态立区战略。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干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登记制度,实行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一票否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失职渎职追责问责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实行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建设环保法庭,推进公益诉讼,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管理,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开展沿黄生态经济带战略环评和银川都市圈规划环评,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排污总量联动机制,实行绿色金融合作机制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带动绿色生产、绿色流通和绿色消费。
提升环保基础能力。开展新增约束性污染物、烟粉尘、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化学品等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建设一批空气质量、水质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形成覆盖全面、指标完整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开展环境损害赔偿,让污染的企业付出更高的违法代价。
2018年既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打赢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起步之年,也是落实中央《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的开局之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处于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非常时期。我们一定要对标国家考核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第一战,努力实现“开门红”。
(一)加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全面启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持攻坚合力,科学精准发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地级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3.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持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突出抓好燃煤污染管控。持续推进集中供热供暖,淘汰2017年应淘汰而未淘汰的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银川市城市建成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石嘴山、吴忠、宁东基地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实施燃煤清洁“替代”工程,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推动各地出台清洁煤替代政策,地级市新建7个清洁煤配送中心,鼓励有条件县(区)实施配套建设,地级市煤质达标率不低于85%。
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实现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国控、区控重点工业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标率均不低于95%。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清单式管理工业园区及企业料堆场。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适时启动臭氧(O3)防治行动。
突出抓好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广泛动员开展“清尘”行动,对大气重点控制区域4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实行扬尘在线监测。银川都市圈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其他区域不低于70%。采取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综合利用等手段措施,有效降低秸秆焚烧污染和露天矿山扬尘污染。
突出抓好移动污染源防治。完成重点城市主要进出口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完善机动车监管平台,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全面启动油品升级,加大抽检力度。协同推进新能源车辆使用,新建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200座。
突出抓好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完善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稳步推进宁陕、宁甘、宁蒙等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水平,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区域应急联动。
二是打好水污染防治翻身仗。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确保黄河干流宁夏段稳定在Ⅲ类以上良好水质,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73.3%以上,彻底消除劣Ⅴ类水体,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基本达到IV类,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有所提高。
保持黄河支流和重点湖泊不退化。推动固原市“五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做到清水河三营国控断面消除劣Ⅴ类,其他4条河流水质在Ⅲ-Ⅳ类。督导地方加强典农河、沙湖、星海湖和城市段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按时限要求达到国家考核水质目标。
提高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全面完成重点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力争基本达到Ⅳ类水质,有效解决黄河母亲河污染隐患。在已建成人工湿地的基础上,对流域较长、水质改善不明显的,增设人工湿地净化水质。进一步加强城市段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从严控制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强化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管,确保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以COD、氨氮和总磷、总氮为重点,强化主要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管。加快推进区控断面“采测分离”和自动站建设。将我区15个国控断面、39个饮用水源地、13条重点排水沟、典农河、星海湖等重点考核河湖按年度、行政区设立103个断面,实施断面交水、断面考核、断面问责。
保障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安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放射性水平调查评估,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及时公开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实施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加快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三是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污染地块调查。加快构建全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固体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处置准入管理,加强固体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信息化水平,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二)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
一是优化银川都市圈、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深入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经济体系。突出银川都市圈各开发区引领示范作用,全力支持宁东基地、滨河新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协同发展。优化沿黄生态国土空间布局,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优化、限制、禁止发展产业名录,杜绝新增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产业项目。
二是推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按照开发区整合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开发区规划环评,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衔接机制。对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规划环评意见、环保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推动所有开发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供汽)和在线监控系统、固废集中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
三是建立完善绿色信用体系。完善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推动构建区域性企业绿色信用体系,加大绿色企业和项目支持力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严把污染企业信贷审核关口,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倒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三)推进环保领域改革,着力增强工作活力。
一是全面落实环保机构垂管改革。建立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着力构建大环保机制。建立环保监察督政制度,完成监测事权上收、监察执法下沉,稳妥做好人员划转、资产债务处理等工作,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跨行政区、跨流域环境监管能力。6月底前,完成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二是推动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推进全区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推广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担责、追责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倒逼损害主体积极履行赔偿责任。
三是开展环境保护量化问责。进一步强化政绩考核中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等指标约束,制定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工作,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四)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土地权属和人类活动调查,编制整治保护和生态修复规划。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制定勘界立标技术规程,组织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二是深化“绿盾”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整治督查工作力度,按期完成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确保违法违规人类活动“清零”,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启动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在组织开展12个县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基础上,拓展至全区各县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为生态环境考核和损害评价不断完善基础条件。
四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绿色发展指标及小康社会建设指标,积极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制定创建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支持吴忠市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五)提升支撑保障能力,着力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环保地方法规体系。加强和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协调,主动开展前期调研,衔接工作安排,推动出台《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修订《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健全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做好区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事权上收,按月对各市、县(区)环境质量进行排名。加强区、市级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业务监督考核体系,严防严惩监测数据造假。加强辐射环境监测网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三是扩大资金项目投入。采取“国家争取一些、财政拨付一些、社会筹备一些”的方式,解决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实行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环保部将银川及周边地区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资金。扎实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度任务。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和环境监测短板项目建设,完善区、市、县三级预警应急网络。
四是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重大环境政策新闻舆论引导配套措施,加强舆情研判、舆论引导。利用“一台一报一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污染防治攻坚、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任务落实。继续开展好“六五”环境日宣传,拓展新媒体宣传平台,在曝光反面典型同时,强化正面报道,宣扬环保正能量。
(六)推进环境保护监管,强化环保责任落实。
组织对两个地级市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确保三年内实现全覆盖。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通过强化监察督政、公开曝光、依法处罚、约谈通报等一系列措施,高标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年度任务,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定期销号,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要主动聚焦环保问题,着力抓好未达标排放企业、无证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三个“清零”行动,建立“黑名单”,采取约谈问责、挂牌督办、移送司法等措施,依法严查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省级重大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的应急响应要求,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环保铁军。
一是切实加强环保系统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信念、锤炼党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活动方式创新,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分清主次远近、把握轻重缓急,通过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推动环保系统党风政风行风转变。
二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执着,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下功夫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十种表现,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深化整治“四风”。各级环保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廉政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深化党组巡察制度落实,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重名节,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环保干部人才队伍。大力加强环保干部理论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各类专题讲座和集中培训,充分发挥环保系统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全面提高环保队伍政治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加强青年干部培养使用,多压担子、多搭台子,推动环保新生力量唱“主角”、挑“大梁”。积极引进和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环保人才,为推动环保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同志们,“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实施,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定步伐,以优异成绩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献礼,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
为新时代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
——在全区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 军
(2018年2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环保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环保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任务。刚才,忠安同志传达了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沈忠同志就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就推动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具体建议,雅杭同志通报了2017年党组巡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我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担起责任,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认真总结2017年全区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017年,全区环保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大力强化党内监督,旗帜鲜明惩治腐败,从严从紧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着力抓好教育引导。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我的初心我的成长,做政治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四个专题”讨论等政治教育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厅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邀请自治区纪委、组织部、党校有关领导和专家现场辅导;开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专项督查,直面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统一制作党建指导员工作制度、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党员政治合格基本标准并上墙公开。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广大环保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明显增强。
二是着力压实 “两个责任”。厅党组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厅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研究、布置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参加指导处室(单位)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形成以上率下、逐级压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三是着力加强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各项廉政建设要求,推动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小。在厅系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治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专项行动,清退违规资金29万余元,主动腾退办公用房。集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聘用人员、发放津补贴、财务管理3类16个问题,督办落实,推动限期整改。厅领导挂帅成立了五个督导组,深入五市、宁东基地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环保部门作风建设情况,组织召开环保工作座谈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问计于民。各地环保部门通过环保开放日、召开恳谈会等多种形式,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视察环保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办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时回应百姓投诉、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是着力查处违纪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对20名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召开领导干部集体座谈会,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全覆盖。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干部,促其主动说清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干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了查处(厅系统配合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处分厅级干部6名,查处处级干部8名、科以下干部3名,诫勉谈话4名,函询5名)。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坚持严管和厚爱、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转化,既体现了法不容情,肃清了队伍中的负能量,又注重处理的社会效果,体现了人文关怀。在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纪委查办案件中,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加大协调对接力度,严格把握问责范围和处理等次,形成了环保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是着力强化监督制约。紧抓惩防衔接,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1+6”管理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事项,全面梳理,查漏补缺,逐项分解责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制定出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2017年巡察工作方案》,对厅机关服务中心、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三个单位开展巡察,发现4类34个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要求,各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已完成29个问题整改。通过自查自纠,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规范了廉洁从政行为。
二、充分认清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勇于担当的政治责任感
当前,环保工作任务艰巨繁重,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环保工作地位持续增强,环保人逐渐走到了“聚光灯”下。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通过持续不断的党性教育,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断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明显改变,但一些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总开关”的问题还没解决好。2017年,厅系统共有26人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人)。从违纪人员类型看,有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处级干部较为突出,也有科级和一般干部;从违纪行为看,有一部分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的,但绝大多数还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从案件发生领域看,主要集中在环境执法、行政审批、项目验收等领域。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令人深思。同时,结合最近召开的厅党组民主生活会、政风行风评议、环保厅党组巡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也反映出我们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近年来,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在解决“四风”问题上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由于我们的能力有限,承担的任务过重过急,与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总的来看,环保系统纠正“四风”的形势还不是一片大好,病根未除、病源还在,在个别单位和干部中各种表现还比较突出,不但以前的老问题没解决,而且对照总书记指出的“十种新表现”,我们的问题还是比较典型的。干部队伍中“不想”“不愿”的思想自觉还未普遍形成,还存在惯性思维,口头上说好,但行动不坚决、落实不彻底;有的对工作不思考、不研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2017年,厅系统发文5000余份,真正解决问题的文件能有多少?);有的还抱侥幸心理打“擦边球”,帮助违法违规企业找借口、找路子,认为只要隐蔽一点、小心一点、不做过头、不撞在枪口上,就不会有问题;有的在思想上有抵触情绪,认为组织上拿多出来的几平米房子、多发的几十块钱津贴、多报的一点费用说事,是上纲上线、小题大做。
(二)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中环保系统有多名干部被问责处理,很多同志都觉得很冤枉,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很多工作不留痕迹、无法考证,有的根本就是履职尽责不到位,该提醒的不提醒、该行文的不行文、该督办的不督办;一些同志被问责处理后,思想上背了包袱,状态上开始消沉,谨小慎微、不敢担当,能推则推、能躲就躲。石嘴山“冰雕大楼”事件,从表面看主要责任不在环保部门,但也暴露出我们环保系统工作作风不实,应对舆情、回应群众关切的意识不强,没能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致使大气攻坚受到影响、监测数据受到质疑。
(三)有些部门之间工作不配合不协作。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一些部门执行自治区安排部署行动缓慢,推一下动一步、督一下干一点,成了名副其实的“木偶人”;一些基层环保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攻坚的任务看作是工作组的任务,在履职尽责上出现“缺位”的问题;有些处室(单位)不主动配合、不积极协作,特别是攻坚初期工作不干、抽人不给,找各种理由借口不承担工作任务;有的会上答应得好,会后就撂一边;有的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允许别人触碰,各自为阵,形不成合力,贻误了工作。
(四)政风行风排名连续靠后。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已经成为我们全系统的一项“硬伤”。厅里已经连续三年排名垫底,五市环保局也都不同程度地排名靠后。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干部职工非常辛苦,但群众依旧不买我们的帐,究其原因,除了有群众对环保工作不了解不理解的因素外,很大一部分还是我们自身在作风建设、服务水平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做出的一些影响群众利益的决定,不充分论证、不征求意见,争取不到群众的理解;态度生硬、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干部与民争利,侵犯群众的利益;执法权力滥用、执法行为过当、选择性执法的环保干部大有人在;该管的不管、该查的不查,有利可图就争先恐后,一些地方还存在以执法的名义,乱罚乱查,给企业增加负担。这些发生在小部分人身上、在我们有些干部眼中的“小事”,在群众那里就代表了整个环保系统队伍作风的直观感受。
(五)党的建设抓得不实不紧。当前,我们的担子和责任很重,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很高,这就为环保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认识还比较滞后和模糊,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还不够,政治功能不突出,一些直属部门、基层单位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党组织书记不抓党建、党组织不落实党的制度。刚才通报的巡察发现的问题,表面看是被巡察的三个单位存在的问题,实则也暴露了我们环保系统一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短板和弱项,说明“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不怕揭短亮丑,就是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切实起到警醒的作用:有的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口号喊得多、文件写得细、记录补得全,但实际工作中落实很不到位;有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政治意识不强,记得自己是处长、局长、主任,忘了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和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有的单位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讲环保业务头头是道,说党建工作哑口无言,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单位支部建设欠账太多,不按要求及时换届选举,有的甚至选不出来完整的组织班子;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管理教育不严不紧,“三会一课”制度空转,补笔记、抄心得的现象屡见不鲜,个别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薄,有的甚至只有在交纳党费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的党员身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无从谈起。这也是我们作风不实、队伍战斗力不强、环保形象树不起的根本原因。
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比,起步晚、底子薄、能力弱,短时间内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旗”实属不易。困难多、挑战大,但我们还是坚强地走过了艰难历程。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要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从严治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会越来越严、越来越紧。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搞特殊、有例外,即便我们承担的工作压力很重、付出的努力很大、在环境质量改善上取得的成效很突出,也必须一以贯之落实好。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坚持问题导向,保持工作定力,增强忧患意识,排除各种干扰,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锲而不舍的韧劲,坚定不移推动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建立令行禁止的环保文化,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把管党治党责任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全过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积小胜为大胜,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确保党员干部不掉队,环保事业不蒙尘。必须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关键少数”以身作则示范表率的原则,坚持以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坚持落细落小落实的工作要求。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精准有效加强监督的各方面,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实施问责。
三、2018年重点工作部署
2018年,全区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纪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为奋力推进新时代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区环保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导思想和政治信仰,做到下苦功夫学、领悟实质懂、灵魂深处信、联系实际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精神,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把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转化为听党指挥、勤奋工作、尽责担责的实际行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环保体制垂直管理改革中,要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要加强对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新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务公开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在发现问题,确保及时纠偏。着力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纪律。要开展全区环保系统党内政治生活状况评估,动态分析研判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有针对性、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二)层层传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做好2018年厅系统巡察工作。深化“签字背书”、责任清单、述责述廉、责任制考核等有效机制,逐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班子成员既要抓业务,也要抓分管领域内的管党治党工作,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廉政状况和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建立并落实各级党组织定责明责、督责考责、追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对党组巡察发现问题认识和整改不到位的,都要坚决追究责任。
(三)坚持常抓不懈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制度化、常态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坚决整治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要把监督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表现、“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总结梳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修订我厅落实举措,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把家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以良好家风助力作风建设。
(四)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要继续推动“新党章两准则三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传递“严管厚爱”,“严是爱、松是害”的理念,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要突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增强谈话函询的严肃性,从严从重处理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人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严肃查处无事生非、编造事实、诬告乱告行为,对反映失实的信访举报,及时了结,予以澄清,以正视听。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特别是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新党章赋予党组“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的新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严格执纪,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剖析环保系统问责人员典型案例,凡查结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在厅系统内部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同时,加强对被问责人员的关心帮助和心理疏导,探索研究容错机制和受处分人员“再起用”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改进工作、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保护好环保系统这片“森林”。
(五)切实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厅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作用。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增强教育实效性。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的同时,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不断提升把握政策的能力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从严执行《全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制度,盯紧看牢环保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原则,报告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加强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我监督管理和再监督,有效管住权力不任性。要大力支持纪委驻厅纪检组工作,自觉与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力量,同心协力、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
同志们,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在党,关键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生态立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