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81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8-05-14 16:39 |
名称 | :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会议提案初步分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8]13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5-14 16:39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二届
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
会议提案初步分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按照《关于征求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会议提案初步分办意见的函》(宁政督函﹝2018﹞4号)的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照自治区政府系统2018年建议提案初步分办表,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现将建议提案初步分办意见报上,请予审核。
联 系 人:韩进宏 陆宇宁
联系电话:0951-5160987 5160989
附件:1.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分办意见反馈表
2.自治区政协提案分办意见反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分办意见反馈表
编号 |
案由 |
退回原因 |
建 议 主办单位 |
建 议 协办单位 |
129 |
关于加强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的建议 |
内容涉及石嘴山市、吴忠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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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石嘴山市、吴忠市 |
132 |
关于科学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 |
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全区五市和宁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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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科技厅 |
183 |
关于对城乡危废进行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的建议 |
城乡危废水泥回转窑职能属于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城乡建设厅 |
增加环境保护厅 |
184 |
关于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的建议 |
城乡生活垃圾水泥回转窑职能属于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城乡建设厅 |
增加环境保护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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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自治区政协提案分办意见反馈表
编号 |
案由 |
退回原因 |
建 议 主办单位 |
建 议 协办单位 |
15 |
关于切实推进我区沙湖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 |
沙湖管理责任单位为自治区农垦集团。 |
自治区农垦集团 |
增加环境保护厅 |
58 |
关于加大地下水环境保护力度的建议 |
提案内容中涉及多项水环境保护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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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农牧厅、商务厅 |
82 |
关于加强我区湖泊湿地水保护的几点建议 |
湖泊湿地职责属于林业厅。 |
林业厅 |
增加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 |
130 |
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及餐厨园林等废弃物一体化处理的建议 |
生活垃圾及餐厨园林等废弃物处理职责属于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只负责工业废弃物的处理。 |
住房城乡建设厅 |
增加环境保护厅、宁东管委员 |
148 |
关于推进我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 |
垃圾分类管理职能属于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城乡建设厅 |
增加环境保护厅、宁东管委会 |
154 |
关于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的建议 |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职能属于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城乡建设厅 |
增加环境保护厅 |
158 |
关于依法加强我区城市水环境保护的建议 |
水资源管理、调试、考核职能属于水利厅。 |
水利厅 |
增加环境保护厅、宁东管委会 |
191 |
关于持久化、常态化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的提案 |
提案内容涉及宁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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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宁东管委会 |
240 |
关于加大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平时管理力度的建议 |
提案内容涉及宁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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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宁东管委会 |
242 |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 |
提案内容涉及宁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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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宁东管委会 |
249 417 |
关于加强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臭氧(O₃)排放监管力度的建议(249) 关于加强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臭氧(O3) 污染治理的建议(417) |
提案内容相同,建议合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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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关于大力发展清洁供热及保障 |
清洁供热及保障职能属于住房城乡建设厅。 |
住房城乡建设厅 |
增加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 |
380 |
关于加大对清水河污染防治力度的建议 |
提案中治理内容还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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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
478 |
关于加强我区工业废料在运输环节监管的提案 |
运输环节的监管职能属于交通运输厅。 |
交通运输厅 |
增加环境保护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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