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81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8-05-14 16:41 |
名称 | : | 关于印发《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信访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发[2018]10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5-14 16:41 |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信访工作总结
及2018年工作安排
一、2017年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2017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认真落实环保部和自治区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把解决好人民群众对环境信访的诉求作为环保工作有力抓手,把解决好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检验环保工作好坏的标准,环境信访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提高环境信访工作处置能力。一是建立领导分级负责制。全区环保系统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环境信访工作纳入环保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领导亲自审批受理信访件,亲自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效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二是进一步理清环境信访工作责任。为顺应信访制度改革,更好地解决群众的诉求,落实并指导市县(区)制定《分类处理环境信访诉求问题法定途径清单》,按照投诉请求和投诉事项分清诉求类型,严格按清单的流程办理每个信访件。建立了协同配合机制,对信访件的受理、转办、处理、答复等环节严格在规定的时限给予办结。2017年全区受理来信(含微信)1398件,来访46件,电话投诉4091件,电子邮件1533件,上访46批共126人次。三是推进信访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关于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进一步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规范了环境信访接待、登记、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等环节办理要求,环境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严把关口,强化服务,努力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一是严把审核关。受理信访件后,准确分析信访举报案件的性质和内容,确定解决问题的职能部门,及时进行转办和交办。对基层办理的信访举报件,注重从办理时效性、反映问题处理情况、举报回复信访人等情况抓好审核,凡是文书及回复材料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一律不予结案,退回重新调查办理。2017年对答复不完整的2个信访件要求进行重办。二是严把交办关。严格把握交办基层信访件报送查处结果的范围、标准和时限,注重交办件的典型性和可查性。通过认真筛选环境信访问题,特别是重大环境污染或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双向交办,由属地环保部门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分别进行查处,明确办理时限,不能按期办结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三是严把督办关。对交办的初信初访、重复信访、疑难信访件,采取跟踪督办、牵头引办、包案查办等方式强化督办核实。尤其是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实行首办负责制,明确办理责任,并跟踪督办;加强对上级转办件和新政策落实中出现的信访问题的查处,紧盯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有力推动了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诉求。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联合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2次督查,调阅资料档案1500余份,现场检查企业、整改点位280余个,指出发现各类问题128个;座谈会等工作会议26场,研究解决问题40多个。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下发通报6期17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要求24条,办结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宁期间移交的信访件471件。二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为积极应对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厅专门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开展大气污染排查整治、集中执法、强化督查三大专项行动,严格问责追责,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区建成区内外规模燃煤锅炉共淘汰1640台(含煤改所、煤改电457台),累计检查企业727家,发现环境问题815个(其中违法问题273件)。实施行政处罚758起,罚没款金额8921.82万元,其中按日计罚10起,查封扣押70家,限产停产102家,移送拘留33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11起。从12月4日起,将对宁夏启元、多维药业、宁夏伊品生物有限公司3家大型制药企业正式停产整改,市民反映强烈的异味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三是加快推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围绕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从严压实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先后约谈了6个地方政府、8个环保部门;督促五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成22个封闭配煤中心;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80个,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1台370万千瓦,655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推进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联防联控责任体系;开展绿色护考“零点”行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完成全区60家涉危企业208个视频监控安装,审批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3件、跨省转移危险废物94件14.78吨;封堵涉水企业入河、入湖、入沟直排口45个,完成3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区31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按照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逐步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四)认真研判,全面排查,加强污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随着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和环境保护整治力度的加大,信访量日趋增多,矛盾纠纷比较突出,为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及时排查梳理,重点化解,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领导带头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结合环保系统“政风行风整改年”活动的开展,组成5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基层、部分企业了解情况,听取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活动中通过主动约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专题接访、跟踪回访等方式,面对面化解矛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信访问题进行接访下访,促进了基层对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办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排查污染矛盾纠纷102起,领导包案18件,领导干部接访11批次,组织干部下访23批次,及时有效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保障,提升效能,加强环境信访系统网络建设。为规范信访接待,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专门建立信访接待室,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从事业单位抽调人员轮流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群众。制作了《自治区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诉求流程图》《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示意图》《环境信访工作人员守则》等图示展板。方便了群众来访接待,规范了群众来访受理,为办理群众来访提供了视频资料和语音资料。第一时间将来信来访信息录入信访系统进行受理和转办,开通了环境信访信息系统网和自治区信访系统网络,所有信访件进行网上受理、转办和办理;极大地提高了办理的速度和效率。
(六)履职尽责,确保安全,认真落实信访值班值守工作。2017年重大活动多,重点时节频繁,为做好重点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环境保护厅提前谋划部署,特别是全国“两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党的十九大重点时段,提前安排部署,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加强了信访接待力量,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带班、信息零报告制度,加强预警研判,工作中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媒体等渠道收集敏感信息,分析群体性事件隐患,针对环保领域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前进行排查,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稳定。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自治区环境信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环保部关于环境保护和信访工作决策部署,,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目标,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强化源头预防和责任落实,排查化解突出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宁夏营造良好氛围。
(一)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厅字〔2016〕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把老百姓的事当回事”,勇于担当,自觉肩负起环境信访的责任,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二)加快推进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要认真落实环保部印发的《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信访法治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法治对环境信访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把环境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切实按照《自治区分类处理环境信访诉求问题法定途径清单》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推动基层环保部门信访法治化管理水平,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职权、化解矛盾,更好地发挥环境信访制度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三)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达到事要解决的目的。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受理办理和督查督办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深入排查,提前预判,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从源头减少环境信访。要注重依法化解,牢固树立环境信访法治意识,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环境信访机构及其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群众环境信访权利得到依法保护,促进信访诉求表达依法理性,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结果。要注重综合施策,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四)抓好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全力推动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的延伸工作,加大信、访、网、电等各类平台系统的对接和整合力度,健全完善网上流转、部门办理、群众评价、全程监督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机制。尚未与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对接的县(区),要尽全力抓好落实,尽快实现全国环境信访系统和当地信访部门系统两个系统之间数据自动交换,实现全区各级环保部门信访机构要全员上线办公,自收来信来访全部上线流转、接收、批示、转办、答复工作。
(五)进一步推进“阳光信访”。各级要认真落实李干杰部长批示要求,加大环境信访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布群众举报情况和查处结果,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加大环境信访事项办理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过程透明度,动员广大群众和媒体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环保部门依法行政。
(六)扎实做好重点时段的信访工作。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谋划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全国“两会”、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重点时段,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信访接待力量,强化信访预警研判,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带班、信息零报告制度。要及时妥善处理重要环境信访信息,有效应对、坚决避免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要发现问题快速响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