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80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5-14 16:50
名称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张超超同志分管部门牵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督查工作推进情况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8]220号 成文日期 2018-05-14 16:50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张超超同志

分管部门牵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督查工作

推进情况的函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二处《关于尽快上报张超超同志分管部门牵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督查工作的函》(秘书二处〔20187068号)要求,现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1项、配合9项工作任务第一季度推进落实情况函报如下。

联系人:陆宇宁  联系电话:5160989

 

件: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进度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4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进度表

序号

督查内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进展情况

第一季度

8

发挥银川都市圈龙头作用。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集群集聚、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要求,落实好《银川都市圈建设实施方案》。设立都市圈建设投资基金,抓好100项重点推进任务。坚持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加强行业整合和企业联合,形成同城效应和整体优势,以银川都市圈辐射带动沿黄生态经济带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环境准入制度,主动服务推进银川都市圈重点项目环评工作。需环保厅审批的,主动跟踪服务,加强对重点项目所在地环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协助解决环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难点,加快审批进程。

10

强化生态补偿、利益分配、转移支付等制度安排,加大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投入,推动中南部地区绿色协调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牧厅、林业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印发了《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8年污染治理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安排资金9.41亿元。重点支持固原“五河”治理和中南部地区总量减排。第一批资金4.41亿元已拨付到位。

20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实施环保、资源费转税改革,持续提高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地税局、宁夏国税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牵头发布了《关于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的通告》,建设了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平台,联合自治区地税局、国税局发布了《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并对纳税人和税收征管人员进行了多批次培训。

25

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支持驻宁部队建设和改革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环境准入制度,做好驻宁部队项目建设环评服务,指导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依法审批并加快审批进程。

26

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司法厅、政府法制办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推进了《自治区生态红线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已形成立法计划和资料准备,进行了必要的课题研究。研究部署了环保厅宣传贯彻落实宪法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宪法意识,依宪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27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实现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法制办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行政审批专家论证和生态环境分析按评估,在环保厅网站政务公开。发布了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法制审核。正在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拟废止1项制度,修订3项制度。

30

必须做到担当实干。优化绩效考核和督查问责,落实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坚决纠正懒政、庸政、怠政行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改革稳定发展问题,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研究室、政府督查室配合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参照绿色发展指标,优化环保效能目标考核,增强绩效考核的针对性。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针对第一季度空气质量情况,327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3个市、4个县(区)、2个区直部门进行了约谈;目前正在协调有关单位对第一季度大气、水环境指标情况进行督查。

31

必须恪守廉洁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自治区党委若干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公共资金、国资国企、政府投融资等重点领域监管。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对“四风”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出台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系统2017年政风行风建设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召开了2018年全区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印发起草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和《2018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

32

强化过“紧日子”意识,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外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下达了厅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并明确要求必须在预算额度和相关标准范围内开支。组织全厅重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