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829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8-05-14 15:57
名称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宁夏鼎兴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审计的邀请函
文号 宁环规财函〔2018〕226号 成文日期 2018-05-14 15:57

 

宁环规财函〔2018226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宁夏鼎兴环境检测

中心(有限公司)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

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审计的邀请函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宁夏昊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宁夏中京联会计师事务所、宁夏瑞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宁夏分所、银川西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宁夏立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宁夏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厅内部聘用和委托检查业务定点服务单位名单>的通知》(宁财办发〔2017470号),你单位为自治区财政厅招标的2017年至2019年内部聘用和委托检查业务定点服务单位。现邀请你单位参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的对有关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审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审计时间

2018418日至2017424日,为期5个工作日。

二、审计对象

宁夏鼎兴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121号)。

三、审计范围

原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拨付宁夏鼎兴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前期到位资金18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110万元)。

四、审计内容

(一)是否挪用、套取专项资金。

(二)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三)是否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四)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五)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五、审计方式

(一)查阅相关财务资料、项目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二)现场查勘相关项目。

六、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于201841617时前正式复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明确参与意向和审计服务收费费率等。

(二)在满足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审计质量和时间要求的基础上,优先选择有外资审计经验的单位。每提供120132017年外资审计服务项目证明材料的得1分(以加盖公章的审计服务合同为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顺位中标人,出现并列情形时收到复函早者优先。

(三)具体负责审计的事务所确定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与之签订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联系人:冯雪辉   联系电话:0951-5160978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410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4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