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76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核与辐射安全局 | 发布日期 | : | 2018-05-16 13:23 |
名称 | : | 关于宁夏2017年辐射事故情况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辐射函〔 | 成文日期 | : | 2018-05-16 13:23 |
关于宁夏2017年辐射事故情况的函
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和《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有关规定,经统计,我区2017年度未发生辐射事故。
联系人:常鸿 (0951)5160758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月
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