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76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核与辐射安全局 发布日期 2018-05-16 13:23
名称 关于报送宁夏2017年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的函
文号 宁环辐射函〔2018〕133号 成文日期 2018-05-16 13:23

宁环辐射函〔2018〕133号

关于报送宁夏2017年核与辐射环境

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的函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司:

2017年,宁夏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监管、监测、应急等职能任务,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引领,以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为目标,不断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区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334家,熔炼企业5家。在用放射源1228枚,射线装置722台,全部通过国家核技术应用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实现了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信息的一键搜索与信息化管理。

二、2017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成效明显。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源源见面”的基本原则,对全区60家涉源单位1258枚在用放射源和66家工程检测公司开展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涉源单位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及设施运行等情况,对14家涉源单位存在的30个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24家违法使用含有放射源仪器的工程检测公司进行了依法查处,及时要求5家停产或工艺改造企业将闲置放射源送贮宁夏放射性废物库。通过专项行动,摸清了我区放射源底数,及时堵塞了监管漏洞,消除了安全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保护部抽查评估组对我区开展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放、管、服”改革任务深入推进。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提高工作效能要求,不断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确保程序合法、审查严谨、办结高效。截止年底,共完成辐射安全许可和转让审批53家次,备案42家次;完成23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29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个技术审查项目,项目总投资19.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26亿元,所有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内办结率100%。10月份,依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环保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宁编发〔2017〕42号),将我中心“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性同伴素转让审批”等行政职能剥离划归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积极落实改革要求,做好技术审查、技术支撑的同时,落实监管职责不放松。取消了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和废旧放射源收贮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停止委托监测、个人剂量监测、环评验收监测等所有经营性收费项目,为加快培育辐射环境监测市场,提高监测效率,强化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指导,通过与各市开展联合检查、现场培训、技术指导,确保“放得下、接得住”,不断提升市级环保部门监管能力,推动辐射环境“三级监管”属地责任的落实。

(三)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不断强化。紧盯我区辐射环境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不断提高监管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不断加大日常检查和随机巡查力度,加强辐射类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突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2017年,对全区的33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5家金属熔炼企业和29家来宁异地使用放射源单位进行了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日常监督检查人员800余人次、车辆400余辆次,依法查处3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70余个问题,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立整立改。开展了春节、“两会”、“十一”、中阿博览会、十九大等重要时期的专项安全检查,确保了我区的辐射环境安全。

(四)第二次全国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全面展开。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优化质保方案。先后完成实验室间比对和仪器比对,积极参加环境保护部组织的普查人员培训,深入开展内部培训,熟练掌握监测技术规范,会同自治区国土厅、工商局、统计局等部门,准确掌握普查行业和矿产种类,形成伴生放射性矿初测单位名录。自11月份开始,分3个片区,选派业务骨干、精干力量划组建3个普查小组,对全区伴生放射性矿涉及的8个行业、15类矿产资源500余家企业开展污染源普查,为下一步伴生放射性矿的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应急备勤扎实有效。加强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编制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辐射事故应急实施程序,努力增强省级辐射事故应急能力。2017年共妥善处置辐射类信访投诉15起,部署应急备勤值班11次,严格按照常备不懈的应急备勤要求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备勤值班等要求,按时报送值班信息,加强应急设备管理,及时回应公众舆论关切。11月中旬,依托核与辐射应急调度平台组织开展了本级辐射事故应急演习,组织各地市环保局和我区5家放射源探伤企业现场观摩,检验了自治区环保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起到磨炼队伍、检验装备、提升能力的目的。

(六)废旧放射源集中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废旧放射源集中管理,突出废旧放射源收贮监测、运输、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确保100%安全收贮率。不断加强宁夏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落实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安保升级改造试点任务,升级改造方案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的初步审核,8月份,环保部委托中核第四研究院完成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安防现状现场勘查和调研,形成升级改造方案,积极推进放废库安防系统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放射性废物的运行管理水平。2017年共安全收贮21核技术利用单位62枚废旧、闲置放射源,收贮70kg放射性废物,暂存放射源出库28枚,妥善处置达到清洁解控水平的500kg放射性医疗废物。

三、2018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宁夏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有了新进展,监测能力有了新提升,队伍建设有了新面貌、自身建设有了新发展、内部管理有新突破,但是离环保部的要求和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还有差距,还存在着创新思路不够、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亟待完善、应急响应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核安全文化宣贯影响力较小等不足。2018年,我们将在环保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克服不足,不断强化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新局面。

(一)主要目标。

围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加强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全区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无辐射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在学懂弄通、把准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指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实践。

2.宣贯实施《核安全法》,完善法规制度。开展《核安全法》宣贯实施活动,加强从业人员《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培训,积极推动核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管理办法》,为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梳理核与辐射监管任务,提升工作效率,研究管理措施,优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

3.开展省级重大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反恐应急工作新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工作部署,代表西北地区开展自治区重大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着力提升自治区环保、公安、反恐、卫计、宣传等有关部门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协同作战能力,推动市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强化我区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4.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根据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安排,继续推进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落实质量保证要求,汇总初测数据资料,确定详查名录,按时完成详查企业源料的样品采集、实验室数据分析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初测详查、数据汇总上报、建立伴生放射性矿信息数据库等工作。

5.推进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安保升级改造工程。落实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放射性废物库安保系统升级改造试点任务,开展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改造工程,对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放射性废物库安防水平。

6.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不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体系,丰富监督手段,突出监管重点,巩固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成果,督促问题整改。突出预防性监管理念,工作重心从全面严格监管向以风险为导向的精细化监管转变,从注重发现隐患向排查与整改并重转变,强化全过程监督,推行服务型监管,细化管理要求,依法从严监管,严格许可管理。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贮存与处置的监督,做好放射性废源(物)的收贮和管理,持续推进辐射安全监管规范化、精细化建设。

7.加强国控监测网规范化建设。加强国控宁夏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和运维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控制,积极参加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的质控考核及能力验证、比对活动,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水平,按规定时限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力争保持较高监测数据获取率。

8.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性水平调查与评价。按照环境保护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性水平调查与评价技术要求》,对全区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市场销售的瓶装水及桶装水在本行政区内的取水水源开展放射性水平调查与评价,分步组织实施,大力予以推进,确保2018年底完成调查与评估报告。

9.深化核安全文化建设和公众沟通。巩固转化核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开展核安全文化交流培训,推广良好实践,持续推进内部核安全文化建设。创新科普宣传和公众参与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督导有关地方和部门、企业妥善化解涉核舆情,妥善处置信访投诉,防范社会风险。

10.加强监管队伍和作风建设。加强人员培养和交流,加快人才梯队建设,提升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弘扬“严慎细实快”作风,激发干事创业工作热情,塑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一支有信念、有担当、有本事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

11.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定点扶贫,推进脱贫攻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新要求,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数据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厅领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数据统计表

数据统计截至日期:2017年12月31日

数据

项目

年度许可证新发数量

年度许可证注销数量

新发证涉源单位数

年度新增在用放射源数量

新发证射线单位数

年度新增射线装置数量

核技术利用项目行政审批数量

I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总数

I类

Ⅱ类

Ⅲ类

总数

建设 环评

竣工 验收

退役环评

退役验收

统计数

21

3

20

0

-2

-1

-1

10

6

1

0

8

3

11

9

17

0

0

录入系统数

21

3

20

0

-2

-1

-1

10

6

1

0

8

3

11

/

/

/

/

数据

项目

放射源进出口备案件数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进出口备案件数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件数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 备案件数

年度放废库收贮的放射源数量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放射源

非密封

移入

备案

移入注销

移出备案

移出

注销

I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不明 类别

总数

统计数

4

0

0

0

13

2

29

26

3

3

0

0

0

24

38

0

62

录入系统数

4

0

0

0

13

2

29

26

3

3

0

0

0

24

38

0

62

数据

项目

放射源送贮国家库数量

监管系统管理员数量

申报系统辐射工作单位数量

监督执法次数

辐射事故

企业送国家库

省库送国家库

本行政区各级

省级

单位

总数

今年

新增

例行 检查

例行

行政处罚件数

参加环保部组织检查次数

事故

件数

涉及放射源数量

找回和打捞成功的源数

初始报告份数

后续 报告 份数

统计数

0

0

5

2

334

22

334

50

1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