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056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土壤环境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07-05 11:00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8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土壤函〔2018〕51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7-05 10:50 |
宁环土壤函〔2018〕513号
第18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现就丁爱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目前,我区已有多地启动建设垃圾发电项目来处理处置城乡生活垃圾,如银川、吴忠市等。而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相比于垃圾焚烧发电在无害化处置、固化重金属离子、无二次污染等方面显示出更大的优势,但是在技术设计、运行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还不完善。
目前,我区尚未建设运行水泥窑回转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的项目。但是我厅对这类项目在技术以及审批环节,特别是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论证环节,充分考虑水泥窑回转窑协同处置的优势,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鼓励。并将在广泛调研其它省市好的经验基础上,结合宁夏实际,联合科技等有关部门,出台宁夏相
关的处置标准,通过项目带动,推动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李艳明 0951-51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