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05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土壤环境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07-05 14:55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4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土壤函〔2018〕512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7-05 10:30 |
宁环土壤函〔2018〕512号
第14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就李良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城市垃圾的数量成几何倍数增长。由于垃圾处理未形成细分、完整的产业分工环节,垃圾资源利用率较低,使垃圾回收利用形成分类程度低、工作效率低、技术含量低的粗放式运营模式。
目前我区垃圾分类程度低,城市垃圾处理还是以填埋为主,一些可利用、可回收的垃圾未实现回收利用,造成资源浪费。近年来,我厅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如“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制作展板、专栏、发放资料等方式,不断引导群众提高垃圾分类的意识。
在2018年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第一批分类示范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从国家层面对垃圾分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自治区在固体废物处置中也出台了各项措施,将垃圾分类工作提上日程。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住建等有关部门,以环保宣传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为载体,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抓手,加强宣传,引导垃圾分类,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我区垃圾分类收集各项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李艳明 0951-5160956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