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094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水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07-28 15:15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9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水体函〔2018〕609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7-28 10:50 |
宁环水体函〔2018〕609号
第39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林业厅:
现就胡德秀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泾源县生态功能区环境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筑牢六盘山水生态安全屏障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泾源县生态功能区基本情况
泾源县位于宁夏最南端,辖4乡3镇96个行政村,总人12.6 万人,其中回族人口占75%,辖区总面积113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7.9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0%。泾源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海拔1608-2942米,属温带半湿润森林草原区,年降水量641.5mm,年均气温6.9摄氏度,最高气温32.6摄氏度,最低气温零下27.4摄氏度,日照时数2370小时,无霜期132天。境内有大小河流16条,年均径流量2.4亿立方米,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最美生态休闲旅游名县”“中国最美休闲度假旅游名县”“自治区园林县城”“自治区卫生县城”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跻身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排行榜。
2017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支出情况:中央财政拨付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经费:3717万元,县域财政支出预算:197000万元。其中:环境污染治理支出:5093.72万元,其中:生态保护与修复支出:23098.73万元,环境监测支出:120万元。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的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将全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联系起来,顺利完成2017年度的省级考核工作。一是联合财政厅转发了《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组织各县(区)县域生态考核工作负责人进行方案学习,明确各部门分工,提出了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组织开展了年度工作培训。2017年10月12日,举办了“全区2018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会议暨培训班”,对全区12个县(区)的分管县(区)领导、环保、财政、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将国家对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传达和学习,对“十三五”期间考核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进行了重点讲解,并邀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科院地理所专家进行技术培训。三是完成了12个县(区)省级现场核查工作。按照国家考核现场核查工作要求,于2017年11月9-24日,先后对原州区、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西吉县、海原县、大武口区、盐池县、红寺堡区、中宁县、沙坡头区、同心县开展了省级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期间,专家组着重对各县(区)的考核自查工作档案材料、环境质量指标及自然生态指标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实地查看了各县(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情况。四是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省级管理评分。2017年11月25-27日,组织技术人员,并邀请青海、内蒙、甘肃3省(自治区)的县域生态考核数据审核专家,采用集中封闭审核模式,对12个考核县(区)上报的2017年自查工作材料(生态保护成效、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运行、县域考核工作组织情况)进行省级管理打分,并编写各县(区)审核意见。五是组织开展了环境监测数据质控工作。依托全区环境监测系统质控体系,对承担县域监测任务的市站开展年度质控工作;同时,组织质控专家对承担全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环境监测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质控检查,采用检查监测原始记录、查验仪器设备和盲样考核等方式,对县域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二)逐年加大对泾源县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投入环保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2017年投入环保专项资金1788万元,支持实施香水河人工湿地工程、环保清扫车辆购置以及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等项目。截至2018年7月,已下达环保专项资金6367万元,支持泾源县实施黄花乡、大湾乡、泾河源镇人工湿地工程和工业堆场治理等项目建设。
三、下一步措施
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考核奖补和处罚资金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考核办法》,实现财政投入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2019-2020年,分年度组织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19-2020年,深化转移制度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市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增加转移支付规模。依据生态环境质量改变和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加大奖惩力度,强化资金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2020年,构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造林绿化资金整合效益,保障大气、水、土壤、“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等专项资金安排。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自治区每年安排1亿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技能减排和淘汰化解落后产能。
泾源县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上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全力以赴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是财政转移支付提供科学依据,也是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文明示范区等保护绩效评估主要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