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40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大气环境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08-17 14:12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8]679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8-17 14:12 |
第129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学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129号建议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马顺清副主席领办、环境保护厅承办,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宁东管委会具体协办的重点建议。我厅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厅领导和相关地市政府、宁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办理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积极与有关方面联系对接,切实抓好建议办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
(一)建立完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领导机制。根据当前工作需要,自治区将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归并至自治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地市和环保、发改、经信、公安、财政、住建、国土、交通、农牧、质监等部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政策和措施,协商解决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厅,具体负责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开展联防联治工作。重点区域各相关地市、宁东基地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完善本地区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建立完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一是协同治污机制。根据国家、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环境保护厅负责制定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相关地市、宁东基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统一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的标准、措施和要求。相关地市、宁东基地是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落实意见,督促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二是监测执法机制。统一空气质量监测管理。环境保护厅要不断优化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统一重点区域国控、区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运维及数据质量管理。要充分发挥银川市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的溯源解析等作用,与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基地共享监测数据和研究成果,为重点区域联防联治提供依据。统筹环境监察执法。环境保护厅要定期组织开展区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和异地交叉执法巡查互查,对重点区域涉气工业企业排污、夏秋季秸秆焚烧、散乱污企业整治等进行执法检查。相关地市、宁东基地要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作安排,对自治区检查移交转办案件认真进行查处,共同打击各类涉气违法行为。三是应急联动机制。自治区环保、气象部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机制,及时向全区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实现重点区域信息共享;修订《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措施力度,共同应对区域性、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各相关地级市、宁东基地要根据自治区预警预报信息和本地实际,及时同步采取水泥、铸造、电石、铁合金等重污染企业采取限产限排、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应对措施,并引导公众做好卫生健康防护。
(三)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考核问责机制。环境保护厅每月对重点区域地市、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年对重点区域地市及县区上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不降反升和重点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的进行督办、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报自治区党委、政府追究问责。各相关地市、宁东基地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安排部署,统一重点区域联防联治要求
根据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实施意见和银川都市圈建设方案,《2018年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控范围,即银川都市圈内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和宁东基地核心区。银川都市圈内燃煤锅炉和重点行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上,银川都市圈城市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措施,控制煤炭消费需求。燃煤锅炉淘汰上,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采暖锅炉外,银川市要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所有燃煤供热锅炉;石嘴山市和吴忠市启动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扬尘污染防控上,银川都市圈各市、县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裸露地面扬尘防控措施落实率达到100%。机动车污染防治上,银川都市圈城市主要进口、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建设固定垂直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加强对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预警应急上,银川都市圈县(市)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统一预警等级、细化应急减排措施。
三、完善监测体系,试点推行重点区域精细化监管
在五个地级市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建成覆盖全区22个县(市、区)的区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现自治区对地市及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统一考核。继续扩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监控范围,对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焦化、有色等重点企业及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安装、联网及验收工作。同时,针对我区大气污染重点区域、重点工业园区、污染物传输通道,开展了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工作,2018年5月初在银川、石嘴山市两市重点区域共安装89台热点监控设备,划分了25个热点网格,试点以来共发现大气污染问题187个,及时发现、查处了91个扬尘污染源和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源,筛选出一批颗粒物浓度明显高出周边区域的热点网格,为重大污染源集中整治提供了依据,为我区大气环境监管特别是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提供精准、可靠的技术支持。下一步,在试点基础上将逐步推广,最终建成覆盖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平台,促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治。
四、协同开展防治,形成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合力
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机制,并根据相关地市、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办、约谈,促进各地责任落实。2018年以来,先后向相关地市下发预警函14份、督办函3份,开展专项督查4次,实施约谈督办2次。各相关地市、部门按照自治区要求,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8年1月1日—3月31日,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防治攻坚行动,自治区向各市下派了工作组,建立了区、市、县三级环境管理、监测、执法联动机制,对重点区域地市、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和重要任务实行日分析、周调度和定期不定期预警通报、督查督办,对重点区域国控、区控涉气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与气象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促进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经信、住建、农牧、公安等部门也协同联动,按要求积极做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扬尘管控、秸秆禁烧、机动车限行等工作。1—3月攻坚期间全区优良天数比例为70.7%,同比增加3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天;PM2.5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0.9%, PM10平均浓度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3%(一季度五市累计发生沙尘天气92天次、同比增加29天次,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同比下降3%)。
在1—3月攻坚基础上,各地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治力度。强化燃煤污染整治。银川市华电灵武“东热西送”集中供热工程主干线管网已完工86%。西夏热电二期4#机组投运,新增供热能力700万平方米;《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已经发改委审查批复。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截至7月底,银川、石嘴山、吴忠市和宁东基地共淘汰燃煤锅炉234台,共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18台。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治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制定了《自治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指导企业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吴忠市青铜峡铝业1#机组已完成改造,其余机组改造正在推进中。加快钢铁、水泥、石化、焦化、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治理改造。截至7月底,银川、石嘴山、吴忠市和宁东基地共完成燃煤锅炉达标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治理、工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堆场治理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27个。深化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对全区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工地60家,下达行政处罚建议书10份、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8份,对11家违法违规施工、监理企业做了不良行为记录并实施诚信扣分。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目前全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平均达到64%。国土资源等部门对重点市、县(区)矿山企业扬尘污染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召开了现场会。自治区农牧厅开展了巡查督导,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秸秆焚烧严重的贺兰、西夏、灵武、青铜峡等县(市、区)进行了通报,对相关人员依规进行了问责处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也对暗访发现的银川市等县(区)秸秆、杂草和建筑垃圾焚烧等现象进行了公开曝光、通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各地市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联网管理政策和具体操作培训,完善了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功能。自治区公安厅强化措施加快老旧车淘汰。截至7月底,全区共淘汰老旧车14346辆。公安、交通部门召开了专题协商会议,督促五市制定完善重型车辆绕行方案,明确了重型柴油车禁限行区域、路段及绕行具体线路。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质监部门组织开展车用燃油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监督抽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通过129号建议的办理和促进, 2018年1—7月,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3%,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情况看,银川、石嘴山、吴忠、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均为改善。
五、开展课题研究,夯实联防联控联治工作基础
深化《银川及周边地区空气重污染成因与控制对策研究》课题成果应用,提前准备,协同做好控制2018年秋冬季银川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工作。继续完善宁夏城乡洁净煤技术应用的节能减排效益评估和宁东工业园区恶臭污染源调查及其解决方案课题研究,为科学治理污染提供依据。充分发挥银川市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作用,提升污染物溯源、解析能力。针对臭氧污染日渐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银川城区夏季臭氧污染特征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促进银川市精准施策、精确治理臭氧污染。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离不开各方面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借鉴好的机制和做法,以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为重点,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切实做好全区特别是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各项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