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152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8-07-19 15:15
名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1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规财函〔2018〕568号 成文日期 2018-07-19 10:50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51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林业厅:

现就强伟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石嘴山市开展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20175月,自治区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清理整治工作,按照不留死角的原则,对保护区内的所有陵园公墓、矿山企业、旅游设施、种植基地、废弃矿点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过反复比对校核,最终确定了169处整治点,其中工矿类共有110处(煤矿类21处、非煤工矿90处),占总任务的65.1%。截至目前,169处整治点中已有146处工矿、农林牧等设施全部关停退出,另有23处拟保留的军事、殡葬、旅游、交通及管护设施抓紧规范并展开恢复性环境综合整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自治区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等部门与地方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建立全天候执法机制,及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00余台(次),办理行政案件251起,刑事案件17起,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

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在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林业等多部门的支持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整治力度,加强资金投入。一是安排生态保护红线落地项目资金6000万元,支持包括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在内的若干自然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和勘界定标,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同比增长6.5倍。二是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财政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市县进行处罚,扣减财政结算补助资金,处罚资金用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市、县的生态补偿,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有望年底建立。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追加环保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石嘴山贺兰山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清理整治。

下一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同,继续拓展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渠道,加大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力度。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杜荣伟  0951-5160977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