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15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8-06-29 15:55
名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规财函〔2018〕481号 成文日期 2018-06-29 10:50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5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就工商联关于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支持力度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为切实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加大对城市建成区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投入力度.2017年底,《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17年度环保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在(建)指标〔2017〕865号),下达银川市城市建成区散煤治理资金840万元,重点支持土锅炉和小锅炉的治理,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2018年,下达银川市三区燃煤锅炉淘汰资金5255.7万元,包括对棚户区在内市区的锅炉进行淘汰,计划淘汰燃煤锅炉102台、1751.9蒸吨。目前,此项目正在抓紧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