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166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科技与财务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06-23 16:00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规财函〔2018〕447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6-23 15:50 |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就李凤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十九大以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紧紧围绕新时代的新站位、新目标、新要求,抢抓难得的历史机遇,强化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守好生态文明建设主阵地,扛起生态立区政治责任,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环保专项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年初已向全区各市县及相关部门下达环保专项资金9.41亿元,包括环保能力建设0.77亿元;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2亿元,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4亿元,自治区本级地方债资金5亿元。其中,已经下达到中卫市的环保专项资金8563万元,其中市本级及沙坡头区2473万元,专项用于大气、水污染防治及环保能力建设。下一步我厅还将进一步协调自治区财政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中卫市沙坡头区按照目前环保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要求,高标准、高要求积极谋划环境保护项目,加快各类污染防治及环保能力项目建设,加快各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