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
变更彭阳县2018年污染治理备案项目的批复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更彭阳县2018年污染治理备案项目的报告》(彭建环发〔2018〕2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县城集污管网项目变更为彭阳县草庙乡污水处理工程和彭阳县水环境质量评估项目。
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在网上公示项目变更情况。你局要加快项目实施,务必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上述2个项目。
三、你局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真实、合法、有效。
联系人:冯雪辉 联系电话:0951-5160978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