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87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科技与财务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11-25 10:00 |
名称 | :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不同意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调整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备案项目的批复 | |||
文号 | : | 宁环规财函〔2018〕977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11-25 10:30 |
环境保护局调整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备案
项目的批复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石嘴山市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备案项目请示》(石环发〔2018〕1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备案项目已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开。你局拟调整后的项目均为自治区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现场交办会交办单外项目,且支持重点为环保能力建设项目,不符合环保专项资金安排原则要求,故不同意调整。
二、请你局抓紧推进实施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备案项目,并加快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预算执行明显偏慢的单位将于年底前商请自治区财政厅收回2018年环保专项资金。同时将预算执行结果将作为2019年安排项目资金的依据,奖优罚劣。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