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87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科技与财务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11-21 11:05 |
名称 | : | 关于加快2018年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规财函〔2018〕16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11-21 10:50 |
宁环办规财函〔2018〕163号
关于加快2018年环保专项资金
预算执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农垦集团公司办公室:
截至2018年9月,自治区下达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农垦集团公司环保专项资金18.64亿元,包括:2018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2亿元,自治区本级地方债污染治理资金5亿元,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0亿元,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4亿元。
近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各市、县(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农垦集团公司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跟踪检查结果显示,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严重滞后,仅为9.8%(详见附件);项目建设进展不平衡,部分项目截至2018年9月末仍未开工。为加快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推进环保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深入分析支出进度缓慢的原因,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想办法、出实招,梳理优化资金审批流程,缩短决策周期,提高行政效率。
二、对已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做好档案整理、资金支付和明年继续实施的准备工作;对尚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继续组织力量抢抓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对已完工项目尽快组织验收,支付项目资金。
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对各单位环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跟踪检查,对预算执行明显偏慢的单位,将于年底前商请自治区财政厅收回2018年环保专项资金。同时将预算执行结果将作为2019年安排项目资金的依据,奖优罚劣。
附件:2018年各地环保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
联系人:冯雪辉 联系电话:0951-5160978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