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36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发布日期 | : | 2019-02-28 16:00 |
名称 | : | 关于同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审土壤函【2019】12号 | 成文日期 | : | 2019-02-28 15:20 |
宁环审土壤函〔2019〕12号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函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跨省转移废弃铅酸蓄电池意见的函》(甘环便固化〔2018〕4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宁夏瑞银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具备收集、贮存、利用废铅酸蓄电池(HW49,900-044-49)的资质,经营规模30000吨/年,资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6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NWF[2018]005号。鉴此,同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废铅酸蓄电池(HW49,900-044-49)70吨,于2019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宁夏瑞银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进行收集、贮存、利用。
请贵厅督促产废单位及运输单位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要及时有效,能确保环境安全;企业必须派专人负责押运,签订运输环境安全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途中填埋、倾倒和沿途散落;产废单位要将危险废物预期到达时间及运输路线报告接收地和沿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输车辆和路线不得途经环境敏感地区;所运危险废物安全运达目的地后,将安全接收危险废物处置回执单(验货单)于一个月内送宁夏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备案。如有违法行为,宁夏生态环境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 系 人:李艳明
联系电话:0951-5160956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