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262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9-07-01 10:05
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9]322号 成文日期 2019-07-01 09:10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现就贾小东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推进清洁取暖解决散煤污染问题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宁政办发〔201885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下达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计划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18540)《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2019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18787号),分解细化各市县2018年度清洁取暖任务清单,指导各地稳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一是继续扩大集中供热面积。银川市东热西送一期工程、西夏热电二期工程投入运行。继续扩大吴忠热电、中卫热电、六盘山热电等已有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面积,有效扩大集中供热覆盖区域。2018年,全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640万平方米,其中地级市1207万平方米。二是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快双替代供暖和清洁能源使用,完成散煤双替代项目110个。结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试点项目,建成了华电银川阅海商务区集控中心清洁能源供暖项目、银川一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宁阳文化宫广场低碳电蓄热供暖项目等电供暖项目。三是实施清洁煤替代工程。自治区制定了《宁夏民用煤质量地方标准》(DB64/T 1548-2018)。银川市印发了《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共排查建成区内散煤用户11510户,完成治理8032户,建设清洁煤配送中心20个。石嘴山市将重点区域散煤治理作为民生实事全力推进,新增1个洁净煤生产配送中心和9个洁净煤配送中心(网点),对重点区域实施散煤清洁化试点补贴政策,全市共完成3530户约1.4万吨散煤治理。吴忠市利通区划定了城市禁煤区,全面推进餐饮企业煤改气,累计完成餐厅、烧烤摊点煤改气”1128家,年减少散煤使用量2.1万吨;完成了利通区三个行政村村部空气热源泵试点,并设置洁净型煤配送点3个,统一采购洁净煤6000吨。中卫市建成乡镇清洁煤配送中心9个,并对其他煤炭经营单位进行取缔,确保煤质全部达标。固原市建成3个清洁煤配送中心,给942户配送清洁煤4300吨。四是加快推动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积极对接协调中石油等上游供气企业,全力争取增加我区天然气供应气量,督促城镇燃气企业、直供大用户等35家用户与上游供气企业按期签订了2018年及2018-2019年供暖季天然气购销合同。2018年我区管道天然气供应量超过28亿立方米。积极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制定了《宁夏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方案》,安排自治区统筹资金2000万元,支持各地储气设施建设,吴忠市储气设施已于开工建设。督促各市制定高峰日调峰用户清单,在供暖季用气高峰期通过实施压减措施,全力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五是加强煤质管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冬季煤质管控专项行动的通知》(宁质技监 2018157号)《关于开展2018年冬季燃煤质量专项抽查的通知》和《2018年流通领域煤炭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从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对全区煤质管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8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431人次,检查988户,其中责令整改78户、立案查处16件,指导办理营业执照86户,变更经营范围18户,取缔无照经营28户。共对全区35家煤炭生产加工企业抽查煤炭产品45批次,合格45批次,合格率100%;在流通环节采取双随机方式,共对全区煤炭销售经营点抽查燃煤234批次,涵盖了城中村、城边村煤炭销售和仓储场所,检验数据正在汇总。

二、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严格执行宁夏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规模化、园区化、集约化原则,继续推进宁夏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新能源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底,我区新能源装机规模达1827.53万千瓦,占全区总装机比重达38.76%,同比增长1.46%。其中风电装机1011.13万千瓦,光伏816.4万千瓦。全区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11.2%,同比增加0.7%。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达到26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5.5%,同比增加2.2%。全区煤品、油品、天然气和一次电力(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消费量占能源消费量的比重分别为82.7%3.1%3.0%11.2%,煤炭消费比重较上年上升2.6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较上年减少1.3个百分点。我区天然气消费量增长明显,2018年天然气消费量28.86亿方,同比增长14.16%

三、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2018年,自治区财政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0.27亿元,同比增长122%,银川市本级安排资金2.75亿元。完善政策措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92号),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配套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和处罚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考核办法》,标志着我区生态环境考核奖惩机制趋于完善。2018年,自治区财政新增2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完成考核任务的市、县(区)给予奖励。创新投入方式。对标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首次采用因素法分配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并将全年计划一次性告知市、县(区),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日